这位大法弟子的姨义正词严的质问警察:“我是因为收到你们的接见信才来的,赶了那么远的路,你们凭什么说不让见就不让见?!”
警察无言以对,把他们的领导请出来说:“那是因为他们犯了错误。”
“他为什么受处分?”家属问。
“你自己过去看去,看完我再跟你讲!”警察得意的往对面墙上一指,以为这样她就会无话可说,或反过来埋怨那位大法弟子。
没想到大法学员家属过去仔细看了处分的内容,严肃的对警察说:“他已经因为坚持信仰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被你们判了两年半的劳教,你们还想让他们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今天你们还因为他的信仰剥夺他的接见权,他之所以会象你们说的散布什么言论,就是因为你们这种强制改变人的信仰的作法造成的,7.20之前他们公开说过什么吗?信仰问题是人的思想中的事,你们凭什么法律可以控制人的思想?一个人的信仰是靠强制就能改变的吗?”
“我们也没强制他呀。”警察怯怯的说。
“你以为只有打骂才算强制吗?你们把他们关在这里逼迫他们放弃信仰就是强制,信仰是自由的。事实你们也看到了,你们这种强制的做法只能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但你们永远改变不了他们的心。”
“我们也承认信仰自由。”
“你们不但强制他们,还强制我们不许接见,这是什么人权呀?再说我外甥是知识分子,高材生,是有文化修养、有头脑、有主见的人,他们不会轻信什么的,他们选择的东西一定是有道理的,所以更不会轻易改变。”
那位警察负责人说:“你炼法轮功吗?”
“我虽然没炼,可他炼,还有我认识的其他人也炼。我经常跟他们探讨法轮功讲的理,比如社会风气不好,都从自身做起,社会风气不就好了吗?这有什么不好?真善忍有什么不好?人家法轮功说得挺对呀!”
这位负责人陷入沉思。旁边一个警察不甘心,抢过话说:“但是炼法轮功的杀人。”
“没有的事!我见他们炼了这么多年,不但没杀过人,而且为人善良,从不在利益上与人争斗。他是个孝顺的孩子,凡事先考虑别人,现在却被关在这受罪,这才是我看到的!”
“那电视里不是演过自焚吗?你认识王进东吗?”
“过去我相信政府的宣传,现在不信了!我早听我外甥说了,王进东没自焚时照片上是小长脸,烧完就变大扁脸、小噘嘴了。别人被火烧了都面目全非,可他头发还齐唰唰的完好无损,我一看还真是那么回事,这证明,说‘法轮功学员自焚’才是在骗人!”
“那刘春玲呢?你没炼过法轮功,你不知道法轮功的事!”
“但我至少经历过反右、文革,我知道××党一贯说假话。”
警察默认了,若有所思,问:“你以前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在外企工作,思想没你们那么僵硬。你们也应该有点分辨能力,××党这么多年历来是今天把人家打倒,明天又给人家平反。换一届政府就换一个说法。孔子都死了2000多年了,文革时还把他老人家揪出来批斗,现在又说儒家思想是传统文化的精髓,要弘扬孔孟之道。你们也想想文革中三种人的后果,别跟着瞎干!”
“好好好,让你见,但她们娘儿俩不能进,我们知道他妻子是炼法轮功的,所以她没资格,不准接见,我们也从来没给她发过接见信。”
“哪条法律规定炼法轮功的人就不能看望自己的亲人?把法律条文给我们拿出来看看!还是你们劳教所违反法律自己制定的?!”
这时其他几位被拒之门外的大法弟子家属也过来说:“就是!什么法制呀,你们整个就是人制!把法条拿来给我们都看看!”
这位学员的姨接着说:“就因为我外甥媳妇也炼法轮功,你们从来都不让他们接见,现在孩子都两岁多了,连爸爸长什么样都没看见过。妻子要见丈夫,孩子要见爸爸这是人之常情,所以我这次接到接见信,跑了很多路,买火车票把他们接来,你们还不让见,你们还懂不懂人情世故?政府在电视里宣传的对法轮功那么好,说他们不顾亲情,是警察在帮他们恢复人性,可在这里我亲眼看到的是截然相反。你们才象无父无母、无儿无女的石头人!我在仔细观察到底谁在骗人!”
这时,其他大法弟子的家属也纷纷要求见亲人。
就这样,劳教所里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都如愿以偿的见到了自己的亲人。
笔者注:
我们用理智、智慧与慈悲将旧势力迫害大法弟子的安排破除了,这样的结果才是真正的“不承认”。这就要求我们不执著于表现自己,不拘泥于表面形式,随机应变,因势利导,用人能接受的理去讲。对于警察等政府工作人员还可以多讲一些国家法律,让他们明白:制定法律的人总想用法律来约束别人,但他们最终会被自己制定的法律所约束的道理。
另外从中我们感受到,我们非常欠缺对劳教所的警察讲真象,有那么多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里面,其中很多人的亲友也是法轮功学员,大家如果里应外合,一起向劳教所警察讲真象,一定会开创出好的环境。当然对警察讲真象时一定要有策略,不要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但也不能因为顾虑心而闭口不言,消极承受。环境是自己开创的,这些警察也是我们要救度的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