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天化日、无故绑架、草菅人命
2004年1月14日下午两点钟左右,孙玉华在去邻居家串门回家的途中,无缘无故被呼兰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兆林带领王可达、徐汉斌、颜庭辉、徐兴武等人强行绑架至国保大队,并对孙玉华进行殴打和刑讯逼供,逼迫孙玉华交代所谓问题。
恶警们一无所获后将孙玉华关押至呼兰第二看守所,后又转押第一看守所。
受到非法刑讯逼供的孙玉华绝食抗议迫害,在被残酷折磨55天的迫害后,于2004年3月8日被迫害致死于呼兰县第一医院。
二、一名优秀大学生前程无辜被毁
年仅18岁的张慧,文静漂亮,性格内向,为人忠厚老实,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高中时就读于呼兰县第一中学。2003年参加全国高考,以450多分的优异成绩考入哈师大呼兰学院本科中文系。
就在妈妈孙玉华被抓捕的当天下午,张慧又被以欺骗的手段劫持。2004年1月14日下午五点多钟,张慧在等妈妈吃饭的时候突然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说:“你妈妈孙玉华出车祸了,在呼兰中医院骨伤科,你到那一打听就知道了。”张慧急忙坐车去了中医院,可是找遍了中医院也没有找到妈妈的影子,没办法只好回家,结果被守候在其家的恶警绑架,并将张慧押至哈尔滨进行刑讯逼供达四天之久。
1月18日张慧被非法劫持至哈尔滨第二看守所,2月26日张慧被非法送至万家劳教所迫害。
三、因为讲真相而遭判刑
2003年11月份张庆生在腰卜因讲法轮功真相而被抓捕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张庆生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陈兆林、王可达等人将张庆生家中的电脑等贵重物品洗劫一空。
四、国保大队勒索罚款作奖金过年,导致好人家破人亡
据公安局知情人讲,之所以抓捕绑架孙玉华和其女儿张慧是因为公安局的各科、所、队都在罚款私分和提成份奖。国保大队只有抓法轮功才能罚到钱,副队长王可达提出,快过年了抓几个法轮功打点款(公安局罚款的黑话)大伙分点钱的建议,得到了大队长阵兆林的同意。
这样才导致一场无故绑架、刑讯逼供残酷迫害致人死亡,好端端的一个幸福家庭被迫害得家破人亡。
五、信仰自由,做好人无罪,多行不义必自毙
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学炼法轮功、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镇压法轮功完全是江××把个人意志凌驾于宪法之上,因嫉妒学炼法轮功人数太多而采取的残暴行为。
全球公审江泽民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和所有正义人士的共同呼声,奉劝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恶警,立即停止作恶,否则必将受到人间的正义审判和天理的严惩。
附:呼兰县迫害大法弟子相关责任人电话:
呼兰县委书记:付丰志:0451-57321101
呼兰县政府县长:瞿显君:0451-57321217,宅电:0451-57371699
呼兰县610办公室主任:魏庆智:0451-57310438
呼兰县委办公室:0451-57321353,57321415
县政法委书记:王平:0451-57322970
县人民政府主任办:0451-57322982
呼兰县公安局总机:0451-57322454,0451-57322786
呼兰县公安局长:吴伟:0451-57321531
呼兰县公安局副书记:王公朝,宅电:0451-55261664手机:13903665976
呼兰县公安局副局长:姜继民:0451-57322174
呼兰县国保大队队长:陈兆林:0451-57334774
呼兰县国保大队副队长:王可达:0451-57334774,宅电:0451-57323904
呼兰县国保大队教导员:陆文学:0451-57334774,
呼兰县国保大队恶警:徐汉斌:0451-57334774,宅电:0451-57302508
呼兰县第一看守所所长:王玉丰:0451-57343203,宅电:0451-57332968
呼兰县第一看守所副所长:赵连贵:0451-57343203,宅电:0451-57322567
呼兰县公安局第二看守所所长张广臣:0451-57343205
呼兰县第二看守所教导员:徐波:0451-57343205
呼兰县第二看守所副所长:孙柏华:0451-57343205
呼兰县第二看守所副所长:冯殿新:0451-57343205
呼兰县检察院检察长:0451-57321003
副检察长:0451-57321919;0451-57326147;0451-57325114;0451-57335766
呼兰县法院院长:0451-57322170;0451-57321949;0451-57322968;0451-57329388
办公室:0451-5732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