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客车厂女退职工人所经历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3月29日】我今年53岁,原来河南省新乡市客车厂退职工人。因长年多种疾病缠身,厂方给我办了退职。1998年有幸走入法轮功的修炼活动,很快全身病痛不翼而飞,身体健康,心胸变得坦荡而祥和,以“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我的亲人和朋友们、街坊邻里从我身上看到了大法的超常与神奇,不少人也纷纷走进法轮功的修炼中来。

但好景不长,99年7月20日,电视、广播、报纸等所有的宣传媒体突然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进行栽赃诬陷,24小时滚动式地播放。我震惊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堂堂的一个政府怎么在公开撒谎诬蔑好人呢?我所热爱的国家怎么这样啦?冷静下来我才明白,是盗取国家三项首职于一身的江××小肚鸡肠,强烈的妒忌使它不允许这么多好人聚在一块儿,利用手中的权力造谣欺骗民众,从而掀起了这场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

每个有良心、有正气的人都应该挺身而出说句公道话。然而,太多的老百姓被谎言所蒙蔽,江××集团高压恐吓,不允许民众了解真相。我害怕家庭和亲人受到牵连迫害,没有及时站出来说明真相。法轮功好不好,法轮功修炼者最有发言权。

一、看病人惹出祸端,遭拘留实在太冤

99年11月份,过去在一块儿炼功的老段病了。他老两口70多岁了,炼功后全身病一扫而光。他们都不识字,失去了炼功环境,病又上身了。我和功友得知,就一同去看望。到他家刚坐下不多会儿,新辉路派出所副所长韩秀云,带着两个人(在派出所帮忙的,男的叫小代,女的叫小彭)把我们连同老段的老伴儿一起抓到了派出所。整整一天不叫我们回家,也不叫我们吃饭。老段的老伴急了说:“人家去看看俺就把人家抓起来,俺老伴病着没人管,又不叫回家,你们还讲不讲理?还有没有良心?”派出所恶警还是不放我们。直到天黑了,才叫各自单位把我们接走。

我被客车厂书记王清仁、王树海带到厂保卫科关了3天。当天晚上小代拿拘捕证叫我签字。我觉得好笑,怎么连做人的最基本权利都没有了?我去看望病号是人之常情,派出所居然要抓我坐大牢。

第三天下午,派出所指导员李永来到我厂与我谈话,打着官腔一顿喝斥。晚上,厂书记领着我到派出所,他再三叮嘱我千万别吱声。副所长韩秀云让我答应3条保证才能放我回家:一不进京,二不串联,三不宣传。我为了回家违心地同意了,但此时比打我还难受。这种侮辱使我的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我觉得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以后我还怎么有脸去教育孩子说实话?同样是公民,别人能去北京,我为什么不能去?串联?难道去看看病号就成了串联?

大法使我学会了做人,大法能教育人,能使社会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对国家、对个人有百利无一害,为什么不让说?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们最有发言权,为什么不让我们说出实情?这不明明与××党自己所宣传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相违背吗?

二、文化宫炼功被抓,背铐折磨十昼夜

2000年5月份,新乡市文化宫展览诬陷大法的图片,命各单位机关、大中小学生排队去观看,谎言毒害着不明真象的世人。我们看在眼里,痛在心上。我们不忍心也不允许江××的谎言这样毒害我们新乡的父老乡亲!5月13日,100多名法轮功学员走出来在市文化宫炼功,我们想把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告诉新乡市各级领导、告诉新乡市人民。

我们被非法抓捕了。我被送到拘留所关押15天。5月18日上午,派出所指导员李永来、干警臧巨富把我和其他3名功友非法提到派出所。在车上我们背法,他俩就骂。在值班室,有人问我,我答着话。李永来进屋就照我脸上打了几耳光,把我们4人铐在4个地方。我被站立铐在一楼楼梯的栏杆上。这一铐就是10天10夜。

看管我的是副所长郭循忠,白天铐一天,晚上12点就把我打开手铐带到他屋里问话。他们所讲的都是媒体上的那些谎言,我刚张口说实情,郭就说:“你还宣传你们的法?专政。”又把我铐在栏杆上。2天2夜没让我吃喝,也不让上厕所。

第3天早上,铐在2楼的功友许东生的母亲送饭来了,打扫卫生的老头儿给他打开了手铐。当走到我跟前时,我请他给我打开手铐上个厕所,打开后我刚走到厕所门口,被值班干警挡住了,不让我上厕所。8点上班后,我对郭说:“我绝食抗议,争取我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吃喝拉尿。”郭说:“你绝食,饿死你拉倒。”

这时我想到我们是修炼人,老师教我们对谁都要善,时时处处都要做个好人,遇事先找自己的不对。我内心检讨了自己的不对之处,加强正念。过了一会儿他说:“你有事找值班室。”中午他亲自到我家通知我爱人送饭。2天2夜不让我吃喝拉撒的荒唐事结束了。

一天深夜,郭循忠来到我跟前,带着一股酒气,他骂着,用手打打我的脸,威胁地说第二天要怎么治我,并叫我旁边铐着的一个年轻孩子(不炼功的打工仔)隔5分钟跺我一脚,不跺就治他的事。那个男孩嘴里答应着,但他看我这么善,又给他讲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非常敬重我,一脚也没有跺我。

由于我被铐在一楼,全所的人来来往往都经此处。当时人们都不知法轮功是什么,全是听信了造谣媒体的宣传。我给他们讲真象也不听,还劈头盖脸地骂一通。当然也有同情我们的。最坏的要数在派出所帮忙的小秦(家住新辉路东街),他把我双手背铐,脚不沾地,悬空吊在栏杆上达2小时之久,后来郭叫他把我放下时,他还推三拖四找借口不放下,说没有钥匙。我的双手腕被铐烂,双手浮肿黑青,两脚肿得鞋都穿不上了。

更痛心的是,我的亲人来看我,姐姐妹妹和70岁的最疼我的大哥眼睁睁看到我被他们折磨,大哥不忍心竟双膝跪下要我低个头好回家。我说:“我没有错,我不能再说假话了。”

那时的情景就是铁心肠的人都会掉泪的。但韩秀云带领她的一帮打手,反而变本加厉,嘴里呵斥着又将我双手背铐在栏杆上还往上提,我的亲人们哭成了一片。

在这10天10夜中,其中有两天两夜把双手背铐在一楼窗户的铁栏上。我的双臂悬架得疼痛难忍,就把脚立着减轻两臂的疼痛,只一会儿,脚又疼得受不了。只好再两臂悬架起来,等胳膊疼得撑不住时就再用脚立着……就这样反来复去交替着,两天两夜啊!我疼得一秒也不能合眼。

三、手铐自动开了,在手腕上象没牙一样扣不住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揭露江氏的谎言,唤醒世人的良知。做的是最正的事,不应该遭到这样残酷的迫害。

那天晚上,我的手铐不知什么时候掉了,我去上厕所,一会儿有人发现人没了,大声喊着:“人呢?人呢?”我说:“在厕所里呢。”他们问我谁给打开手铐的,我说是它自己开了。他们都说是我用功能打开的。

李永来等几人又把我双手背铐在栏杆上,说:“给她上上保险。”结果到了第7天头上,白天铐得好好的,每到夜里我的手铐就自动开了,我趁他们睡觉时炼功,炼完功,我有时坐下来玩手铐。把它扣上,试试拉不开。再紧一扣,还是拉不开。可戴在手腕上象没牙一样扣不住,哗啦就掉下了。

15天后我们才被放了,但派出所叫我与许东生天天到所里报到。我们当时想,他们都是被蒙蔽的,正好利用这个机会给他们讲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们主动给所里打扫卫生,抹桌子、扫地等,在干活中一个个地给警察们讲真象、讲法轮功的实际情况,他们绝大多数都改变了当初的态度。我们的付出没有白废。

四、任意抄家,随意扣押

2000年6月份,派出所韩秀云、刘德胜领着6、7个人非法抄了我的家,书桌、衣柜、床上床下到处翻,把我家弄得一片狼藉。

2001年大年29晚,居委会的香云敲开我家的门,不一会儿派出所的人来了,叫我上所里去一趟。当时我正煮肉忙着,没去。正月初八吃早饭时,副所长张忠发和秦X到我家,说“到所里说两句话就叫你走。”我信以为真,但到派出所后说什么都不让走。

所长张辛说:“我们上北京几趟去找你,花了多少钱谁出?”我说:“哎,我问你们上北京找我,是谁叫你去的?是俺家托你去的?”张说不是。我说:“是我叫你去的,还是北京来人叫你们去的?”张说都不是。

我说:“既然都不是,你们是吃饱了撑的啊?你们拿着国家的俸禄,没事可以找借口进京城玩玩,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我们下岗还没饭吃呢?我问你,以后我还敢不敢在家呆啦?我在家,你们随时都可以把我提来,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扣押我。”他们也自知理亏,放我回家了。

那时候,派出所、单位、办事处、居委会不时来家骚扰,今天规定不叫这、明天规定不叫那……我胆小怕事、心地忠厚的丈夫吓得整天提心吊胆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思想上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五、牢狱绝食35天,抗议江犯害无辜

2002年16大期间,全国各地对法轮功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迫害。11月份,新辉路派出所的陈红兵、韩秀云等人晚上来我家骚扰,为了阻止他们行恶,我不予开门。11月7日中午我去给在厂值班的丈夫送饭,他们把我半路劫持,抓到派出所。陈抢了我的钥匙,私自打开我家的门,带领一伙人非法抄家,把我儿子刚从学校带回的电脑、学习光盘、英语磁带等,还有我家的双卡录音机、几个单放机,所有的大法书籍和资料一并抄走(至今一年多了,除了我儿的电脑,其余的都未退还)。

陈当天下午把我送新乡市看守所,新华分局一科科长贾同胜也在场。我被几个犯人抬进了号里,他们都说:“我们都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你看看你们的人。”原来铁路上的一名功友(肖淑君)已被抓来10多天了,她进来时一干警打她打得很厉害,叫两犯人拽着她两只胳膊,那恶警照肖脸上狠劲的打,把脸都打变形了,又给她戴了10天套铐(脚镣手铐弓腰扣在一起)。我进来时刚给她摘下,她的脚肿得穿不上鞋,两手也肿得老大。

我们只是炼功做好人,而江不叫我们炼功,还要给我们造那么多谣,什么脏水都往法轮功身上泼。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揭露江的谎言,告诉老百姓真实情况,我们没有犯罪,是江在犯罪,我们不该进牢房。我一切都不配合,绝食抗议江氏之流对我们的迫害。那次新乡市抓了不少法轮功学员,有的送洗脑班,有5人关进了看守所。我们一起绝食抗议。

有一天,我被拖去灌食,李所长说:“老赵,你得配合我们,我们无权放人呀!”我说:“所长,从抓我来到这儿,一切都是违法的,都是迫害。我们没有罪,把我们都放了吧。”所长扭头走了。我给所长写了信,并找机会给了他。信中说:我之所以不配合你们原因有三:一是抗议江氏之流对法轮功的迫害。其实,我们和你们一样,都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唯一与你们不同的是,我们多了一份正义,敢为真理不畏强暴,为真理宁折不弯,为真理敢于舍尽一切。我为什么要绝食?就是抗议对我们的迫害,唤醒世人的觉醒,从谎言中走出来,共同抵制这场对民众的迫害,还民众一个信仰自由!二是层层公检法,都有许多人不自觉地充当了迫害“真、善、忍”的帮凶。而这些执法人员都是受欺骗的、被蒙蔽的。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了阻止你们对大法行恶,是为你们好,让你们少做坏事。三是我们是修炼的人,一切言行都要按照“真、善、忍”去做,做个真正的好人,这更没有错。所长,在这一场泯灭天良的迫害中,每个人的良心怎样摆,关系着每个人的命运。不要再迫害善良的人,不要再助纣为虐。“宁可叫南牢里草长满,也不要叫好百姓受屈冤。”请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的法轮功学员。

我在看守所,凡接触我们的人都说炼法轮功的是好人,这是我们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感化了世人。那些吸毒的犯人,脏话不离口,我就给她们讲做人的道理、人的尊严、人为什么要来在这个世上。不少人表示出来后也炼法轮功,痛改前非,珍惜自己的生命,不再干那种害人害己的事了。全号的人伸出大拇指说:“老大姐,如果全国都像你,都炼法轮功,国家准能搞好。法轮功好!”

35天后,也就是12月12日,我被叫出去,抓我的陈红兵与警车停在门口。我上了车,只想着回家,车里坐着6人,走着走着上了公路。我这时才意识到不是回家,要送劳教所。他们对法轮功学员一点都不讲法律,象黑社会老大一样,黑抓、黑判、黑送,他们自知理亏,不敢面对我们。结果到劳教所一体检,拒收。陈对劳教所的人说:“她的身体可好啦,在家跑得可快啦,劲儿可大了。”劳教所还是拒收。

陈给分局打手机:“这拒收怎么办?把拘捕证开好,回去再送看守所。”我的心平静如水。结果,看守所也拒收。陈只好把我送回了家。

六、想抓就抓,哪有王法?

2003年6月19日,陈红兵带领5、6个人闯进了我家。一不出示证件,二不说原因,几个人把我抬走塞到警车里,拧胳膊拽腿把我锁到了派出所的铁笼里。下午来了4个人,不由分说又把我装进警车里拉到一个大院,又把我抬到4楼。有一个小伙膀大腰圆,脸胖,一副凶恶相,抡起蒲扇大的巴掌劈头盖脸把我打倒在地扬长而去。我真觉得自己置身于黑社会手中。等他们吃饱喝足后,晚上才与我谈话,我才知道此处是延津县公安局国保科,科长崔福海,副科长姚培耀,另两位寇守业,杨振亮。

我问他们为什么抓我?崔说怀疑我给延津县政府写信了。第二天上午把我关进了延津县看守所,关押12天,于7月2日下午无条件释放。我把给他们写好的信给了崔,其中写到:“……我再喊一声冤枉。其一,你们凭空捏造随意抓人,无凭无据无理无由,我触犯了哪条国法?其二,不说谁写的信,一个老百姓给当地政府写封信,何罪之有?其三,你们知法犯法,执法中,一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二没有任何依据,三是随便打人。我爱人上着班,我不能做家务;孩子放假回家,看不到母亲。亲人、街坊邻居、同事同学,哪一个不担心?这扰乱社会治安的到底是谁?我真不明白,一个头戴警帽、身着警服的人民警察竟干出这样对老百姓不负责任的事。我要求:1、追究打人凶手的责任,2、赔偿我一切人身损失,恢复我名誉。”

结果,崔只是截了一辆往新乡的公共汽车,塞给我10元钱,把我推上车就算完了。我脸上被他们打的黑青,街坊邻居都看到了。

奉劝这些执法人员们,接受历史的教训吧。善恶有报,这是天理,谁做了坏事都得偿还。为家庭和亲人想想吧!为自己的后路想想吧!善待法轮功学员,挽回自己的过错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