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人的生活中处处体现基点和心性

【明慧网2004年3月25日】有一件生活中的小事儿,一直想与同修切磋,今天写出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今年32岁,按《婚姻法》规定,在农村一对夫妻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给二胎指标。可自己总觉得自己做为一个修炼的人,不想再要孩子了(实质是怕影响了自己的修炼)。师父的讲法涵盖着一切,但就是法理认识不清,始终不能圆容好这方面的问题。亲戚、朋友们经常指问我为什么不想要孩子,开始还有一些借口,后来总觉得无言以对,自己对此事也觉得很困惑,就这样二、三年过去了。

直到我看到师父的《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中“明天圆满,今天你还不知道,你还想,你说我还要开个公司呢,那你就去做,但是一切我都会给你圆容,你什么都不要想!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猛然间找到了答案,因为毕竟家人都不修炼,如果不想要孩子,他们又怎么看呢?通过学法,找到了许多里面掺杂的执著心,比如怕影响学法、怕影响炼功、怕影响圆满、怕同修们不理解等。挖其根源,其实这一切都是出自一个“私”字。师父正是要我们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而我的思想与行为却和法是相背离的。

当然,是不是要孩子、要几个孩子,这都是个人自己生活中的事,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与许多因素相关,不可能千篇一律;同时大法弟子的确不是常人,所以不能在这些问题上为自己的情、安逸心、或者其它的常人执著找借口,能否在自己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有力地证实大法才是第一位的。修炼中对个人的生活方式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是否能够正念对待、是否能圆容地做好而不走极端,却能够反映出修炼人的心性和基点。

师父让我们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修炼,可我因为法学得不好,一遇到事就不知怎么做,不能在法上认识法。今后,我一定要多学法,“你们的正念,你们所做的一切,都从法中来,所以大家再忙也不要忽视学法。”(《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按师父说的做,走师父安排的路,不能走极端,一定要顺其自然。师父在《洪吟》中写过“做而不求——常居道中”。修炼就是修的我们这颗心,我要永远记住师父的话:“你一走极端,你就破坏了我给你安排的这条路、法对你的要求。”(《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个人一点粗浅认识,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