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21日】同修仙慧和李明写的《关于大陆弟子在反中增强法律意识多运用法律知识的一点建议》,对我启发很大。尤其在揭露邪恶和讲清真象中有了明确的思路。在过去讲真象时,与对方讲了很多,他(她)们还是很难彻底明白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为什么迫害我们和我们为什么是被迫害的,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他(她)们反倒认为我们是违法的。对于人权、信仰,他们似乎很麻木,甚至他们自己遭受迫害时,也是用“人家嘴大,我们嘴小”等原则忍气吞声。人们被政治流氓集团搞得好坏不分,是非不明,敢怒不敢言,不懂得运用法律来讨回自己的权利和公道,邪恶才敢横行。
两位同修的建议非常好,我想再补充一点想法:是不是可以让有法律知识的同修(律师、法官及从事法律专业的人员)系统地把邪恶迫害我们所违反的所有法律条款和章节制成传单和小册子。在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向世人用法律条文为依据来证明:迫害我们的一切手段及行为都是违法的,有章可查的。让世人及众生真正认清是非,在道德、良心和法律方面来一个全民大公审,尽早实现师尊教诲我们的全民反迫害,彻底结束旧势力黑手和烂鬼对正法的干扰和邪恶流氓集团的迫害。
仅为个人一点想法,不当之处敬请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