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养院恶警姜永枫的贪污罪行

【明慧网2004年3月21日】辽宁省抚顺教养院副大队长姜永枫,追随江泽民,每天大讲“共产主义”,“为人民服务”,可是他背后干尽坏事。

2000年10月新宾法轮功学员朴成浚(音)被释放后,觉得教养院生活太艰苦,把自己所剩100余元钱留给其他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可是贪婪的恶警姜永枫却把这100余元钱揣进兜,窃为己有。

2000年11月,生活极度艰难的林美梅给被非法关押的丈夫(法轮功学员)赵云山存进教养院200元存款,也被姜永枫提出,放入自己腰包。

2000年2月,新宾法轮功学员孟庆春,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到了极大摧残,身体非常虚弱。同寝室班长董海宽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为孟庆春筹集了300元钱,可姜永枫却把这笔钱揣进自己的腰包。

2000年9月,法轮功学员家属考虑自己的亲人在劳教所受尽摧残,他们省吃俭用给劳教所里的亲人存的钱,都落入姜永枫手中,被他据为己有。以下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的存款都被姜永枫侵吞:周玉仁(清原县);戈新、展大军(望花区);董海宽(顺城区);冯健(新抚区)。连教养院的警察都说:姜永枫可发了。

据我们所知姜永枫利用职务之便,还犯有以下罪行:

1、到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孙海波家,向孙妻要烟,要海鲜,还与其妻说不许对别人讲。

2、向大法学员王纯杰索要一套西服,一双鞋;以给办从教养院放假为名向大法学员张金财勒索4万元(对外还说仅是6千元)。

3、贪污大法学员李文松留给赵连凯做为生活费的400元钱。我们透过多方调查、核实、取证,掌握了抚顺市教养院恶警姜永枫贪污、敲诈、侵吞法轮功学员大量财物的部分事实,已将有关材料转寄抚顺市司法局。 姜的一件件恶行也在明慧网上曝光了,教养院为了避开丑闻,掩人耳目,将原男队大队长的姜永枫降为六大队任副大队长,继续违法犯罪。

如今姜永枫不知走了谁的门路又回到九大队,引起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

希望有关部门和正义人士关注此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