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白江区大法弟子许必菊的遭遇

【明慧网2004年3月19日】成都青白江区大法弟子许必菊只因坚信真善忍,便遭到当地不法之徒的迫害。她价值3万余元的私人货物被侵吞,她本人屡遭骚扰,不得不流离在外,有家难回。

法轮功学员许必菊原是成都青白江区供销社联合社贸易公司职工,因坚定信仰真善忍,于2000年6月底去北京上访,7月2日单位书记李玉新便没收了她价值3万余元的私人货物,并挥霍私分。她从北京被接回后,在青白江大湾派出所被非法拘留15天,又于7月20日被送往青白江打靶场洗脑班折磨,被非法关押10天,勒索现金300元。2001年4月公司强迫她“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但拒不归还所扣货物,许必菊多次找公司评理,但无结果。

2001年1月18日,许必菊在家被骗开门,公安强行把她绑架到青白江看守所关押45天,又勒索现金300元。2003年7月9日下午6点公司经理陈家贵、书记李玉新与公司员工温佐伦等开车到许必菊家门口,企图送许去洗脑班,许未开门。晚上李玉新又来第二次,不断骚扰至凌晨,许被迫流离失所。

陈家贵、李玉新还不甘心,又把区610、派出所的人叫到许必菊爱人王三田的单位成都化肥厂,叫其不要上班,去找人,王三田因此停工半个月。但未找到人,便回单位继续上班。陈家贵又伙同区610和派出所到厂里去质问为什么让王上班,王的领导说:“我们再不让他上班就违反《劳动法》了。”后来王被扣掉了7、8月的工资和奖金。

陈家贵、李玉新见未达到目的,又妄图用不给许的母亲低保生活费的卑劣手段诱许上当,非要许必菊去领才给,否则就扣发。他们还经常到其母亲及亲戚家去骚扰,使许一家人得不到安宁,连写回的信都要被私拆复印。在这种迫害下,时至今日许必菊已八个月有家不能归。

许必菊与公司已解除劳动合同,陈家贵、李玉新为什么还要去许必菊家骚扰,违法侵占私分公民合法财产?由此可见这帮人及610与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讲法律。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必报是天理。任何人欠了债都得还,正告那些作恶之人赶快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为自己未来留一条路,否则事做绝了可不好收场!在今后法律健全的社会中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