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访局官员透露迫害法轮功株连政策

【明慧网2004年3月15日】2000年一月初,县信访局工作的一个亲戚刚从北京回来,因为“上面”责令各县信访局长必须亲自在京处理法轮功问题。

他说,“上面”规定各县若超过3位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县委书记就地免职。因此,各县干部尽力通过各种手段讨好天安门警察,保住自己乌纱帽。

他还说,当时天安门广场只有三种人:法轮功学员、警察(把天安门广场分成若干小区域,每个人负责自己的区域,出了问题工资奖金就无保障)、便衣(负责发现法轮功学员,打探消息等),当时的天安门广场很少有一般群众,因为随时都可能遭到盘问,一般人也不愿意招惹麻烦。

最后他讲,“上面传达年三十将有三千法轮功‘敢死队’在天安门自杀。”随后不长时间,就发生了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栽赃法轮功事件。很明显,这是少数不法当权者早就开始策划、预谋的。

在这场镇压中,江集团对中国各层党政官员也是隐瞒了真相,蒙蔽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欺骗了广大群众;完全是以谎言为基础,造假戏,搞株连,掀起的一场对无辜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真正知道内幕的只有那几个首恶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