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法弟子呼吁法办江、罗、刘、周

【明慧网2004年2月29日】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1992年将法轮大法由吉林省长春市开始传向全社会。吉林人有幸最早聆听真、善、忍法理,吉林大法弟子是法轮大法的最早受益者,吉林修炼大法的人数也最为众多。正因为如此,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制造的这场荒唐的非法迫害中,吉林大法弟子成为江××集团血腥镇压的重点,恶人们在吉林省犯下的罪孽也最为深重。

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是以编造谎言、栽赃陷害、欺骗民众为基础的。江氏集团利用手中控制的宣传机构大搞舆论先行,制造谎言诬陷法轮功及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为暴力迫害作准备。

早在1999年7月之前,吉林省的某些新闻记者就接到密令,要求提供“炼功死人”的“实例”,为攻击法轮功制造借口。有的记者“跑遍了长春市的各大医院,也没找到一个”,苦于无法交差,找不到,就编造!中央新闻媒体和吉林省的某些新闻媒体结合起来,炮制出一个个谎言大新闻。他们和公安机关相勾结,用恫吓、廉价收买的手段,迫使因谋生无路、社会矛盾激化而悲愤上吊自杀者的家属配合,制造假现场,导演出炼功走火入魔上吊自杀的假戏,栽赃法轮功,把与法轮功无关的因病死亡,编成“炼功不吃药”而死。他们还窜到李洪志先生的出生地公主岭,编造出了为李洪志先生的母亲接生的潘××指证李洪志先生伪造出生日期的天大谎言,对李洪志先生的人格进行诽谤。他们还在长春骗借与李洪志先生同名者的房子,造出了李洪志先生的“豪宅”等等,用这些不择手段造出的假象,诬陷法轮功和李洪志先生,欺骗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在吉林省的某些市、县,也出现一些类似的栽赃“事例”,许多群众都看到了“2000元就可以买个假新闻”的丑戏。

发生在吉林省的一切迫害罪行都是在江泽民及其帮凶直接指挥下实施的。它们或者电话授意,或者派人布署,或者“巡视检查”,或者坐阵指挥。1999年邪恶的镇压一开始,江泽民就亲自给吉林省委主要负责人王××打电话,指示吉林省是打压的重点,授意其配合好它的这场血腥镇压。吉林省委、省政府的一些人助纣为虐,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实施它的一系列邪恶计划和布署,他们把修炼法轮大法的专家、学者、名人、高级知识分子、干部作为镇压、“转化”洗脑的重点,威逼“转化、表态”、“新闻露面”、 写 “揭批”文章,对他们,层层“包保”、“名誉搞臭”,妄图迫使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同时,又发动、利用一些不明真象的社会人士、文字打手大肆攻击、歪曲、诬蔑法轮功和李洪志先生及广大的法轮功学员,制造政治恐怖,为进一步血腥迫害大造气氛。

江氏集团为了加强对吉林省大法弟子的迫害,又把1989年镇压学生的干将林炎志派到吉林省委作负责镇压法轮功的副书记,充当江氏集团的帮凶和打手。林一上台,就杀气腾腾,口出血腥狂言,他窜到全省各大劳教所亲自指挥“暴力转化”,什么“狠狠地打”、“往死里打”、“枪毙”、“都杀了”等等,直接参与迫害,导演了一幕幕的人间惨剧。

2001年底,省委610把其他几个地区的坚定的大法弟子劫持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林××亲自布署对这些人的迫害,要来个“下马威”、进行“专政”,对这100多大法弟子同时施行了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血腥迫害。

2001年,由于恐怖头子罗干来长春检查迫害法轮功的情况,对此地的“转化率”大为不满,使洪虎(吉林省省长)惊恐万状,于4月5日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下令“强行转化”,对这里的大法弟子进行了一次凶残的迫害。

2002年3 月,省委负责人王××按照江氏集团的旨意,欲求三个月内对法轮功的“转化率”必须达到95%,不惜任何手段和代价,剩下的5%判刑,为追求“转化率”,朝阳沟劳教所的全体警察和其他部份劳教人员,利用万伏电棍、警棍、警绳、镐把、手铐、三角带、板斧等各种刑具,十多个人围住一个大法弟子毒打,墙上溅满鲜血,有的脚趾甲被铁锤砸掉。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朝阳沟劳教所至少有十名大法弟子被虐杀。

2002年2月春节前夕,刘京在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宾馆召开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会议中刘京暴跳如雷地批评了吉林省工作不力,并下达了“彻底铲除”的死命令,“可以开枪打死”手无寸铁的法轮功老百姓就是在这次会议上部署的。

随后,长春市就陷入了恐怖之中。2002年春节前夕,长春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接连几天夜里进行大搜捕,当时下达的命令是:发现法轮功人员贴标语、挂条幅,可以开枪打死。

为了揭露谎言和欺骗,为了让吉林人民了解法轮功、了解迫害真象,长春的大法弟子如刘成军等,勇敢地开创了插播有线电视的先例。他们于2002年3月5 日在长春市和松原市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象电视片,这一壮举震撼了全世界,让江××集团感到惊恐和震怒。江××歇斯底里地密令“杀无赦”,帮凶刘京等人潜入长春,指挥“限期破案”。随后吉林省借机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一时间红色恐怖笼罩春城,仅长春地区就抓了5000多人。在抓捕和刑讯逼供中,有多人被打死。参与插播的大法弟子被非法绑架后,均被酷刑逼供,并被非法判以重刑,最高刑期20年。刘成军被绑架后,在已被戴上手铐脚镣的情况下,恶警还向他的腿上开了两枪。在看守所,受尽酷刑折磨,坐老虎凳52天,经受了21个月的残忍折磨,于2003年12月26日死亡。

在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下,对大法修炼者的迫害不断升级。肉体摧残遍布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看守所、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等一切场所,迫害手段残忍下流,花样翻新,集古今中外酷刑之大全:

1、奴役劳动:每天劳动15─16个小时,有时一连干几个通宵。

2、恶警利用社会刑事犯毒打大法弟子,用很粗的木棍,不管头、脚、也不管多大年纪使劲的打。有时单独把一个大法弟子关在一个屋里,十七、八个恶警一齐连打带踢进行残酷的折磨。

3、用凉水泼:大冬天把学员弄到水房往身上泼凉水,长时间在水房冻着。

4、 野蛮灌食、特意用粗管子、特别是脏管子给法轮功学员灌食,并反覆使用,管子故意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多次插管,从一个鼻孔插入抽出,又从另一个鼻孔插入,过程中,故意反覆抽拉皮管,导致绝食者巨痛,恶心、呕吐、剧烈咳嗽;撬嘴直接灌食,强行将学员捆绑起,在试图掰开嘴唇和撬开牙的过程中,受害者的嘴被撕裂、牙被撬掉、喉头严重受伤。这种野蛮灌食方式,很容易将水、食物等强行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灌高浓度盐水、粘稠玉米糊、辣椒水、芥末粉、灌粪便等。有的法轮功学员当场被灌死,有的法轮功学员因胶管插入气管窒息而死,有的法轮功学员因灌食造成脏器损伤而死亡。用皮管子插入鼻孔,一边灌一边用电棍电,有的把电棍插进学员嘴里电。插进鼻孔的皮管子拔出来时都是鲜血。

5、罚蹲:让大法弟子双脚并在一起,脚跟不许离地,两手背过去,长时间蹲,蹲不住就连打带踢用电棍电。

6、罚站:大冬天光着脚长时间站在冰地上。

7、罚站“开飞机”:头朝下,手举到背后,长时间握着。

8、罚晒:高温时,在太阳下长时间站着曝晒。

9、用绳子绑:吊在空中,长时间吊着;绑在床上,几天几夜的绑着。不让睡觉。

10、用胶带封嘴,不让说话。

11、坐板凳:长达四天四宿不让睡觉,不许动,一动或打瞌睡就让吸毒的刑事犯毒打一顿。

12、强制长时间盘腿:不盘就用电棍电。

13、用高压电棍折磨大法弟子、用高压电棍长时间电(长达三、四个小时)高压电棍电人的脖子、脸、口腔、乳房、阴道、肛门、摧残男性生殖器。

14、罚死人床:长时间把大法弟子绑在铁床上,手、脚用皮带死死地绑在床上不能动,在零下20多度的冬天里,只穿线衣线裤,一绑就是好几天。

15、蹲小号:把大法弟子关在很小很窄的屋子里,手反铐在门上,一关就是多少天,有的长达十几天。

16、强制打针吃药:有的学员根本没有病不想吃药,恶警就指使一帮犯人把大法学员绑在床上硬灌,硬扎针。

17、强化洗脑:强制看诋毁和诽谤大法的电视,恶警利用一帮犹大帮教,特别是对新抓进来的大法弟子,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犹大轮班帮教,折磨,除上厕所外不让出屋,一连几个月,由犹大灌输诋毁大法和诽谤大法的毒素。

18、无限地加期:对不放弃“真、善、忍”坚持炼功的大法弟子非法无度地加期。

19、罚跑步:学员绝食抗议几天后,恶警强迫大法弟子在1尺多深的雪地里跑步,时间长达半个多小时,当时有的大法学员跑得鼻口出血。

20、吊铐、宫针、用点燃的香烟熏头烧脚等。

21、戴手铐脚镣,手铐从脚镣中穿过,人直不起腰。

22、“炮弹”(一种液体,滴入鼻孔后皮肤迅速被烧破)滴鼻。

23、打掉眼睛

24、扎针,往身上灭绝人性的乱扎针

各种酷刑真是罄竹难书!到2004年2月中旬,吉林省被虐杀的人数已上升到110人。既有年轻有为的大学教师(硕士研究生);又有风华正茂的19岁的少女;也有60多岁的老年人;有的父子俩在一个月内先后被害死,有的姐妹俩双双被虐杀。

除了这些被直接摧残致死的大法弟子外,还有多少大法弟子的亲人悲愤而死?多少人被折磨致残?又有多少人被关押判刑,多少人曾被拘留、进洗脑班;多少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多少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流离失所;多少社会骨干被迫害开除、下岗;多少大法弟子的孩子不能上学;多少家被抄的一无所有;多少家庭被罚款;多少家庭被搅扰的不得安宁?……

这一桩桩血案,一幕幕惨剧,都是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罗干、刘京、周永康等人直接导演的结果,每一件事都是它们滔天罪行的证据。

目前这个江氏集团又一次疯狂虐杀和绑架大批大法弟子做垂死挣扎,2月20日榆树市青山乡大法弟子在公路扫雪同时讲清真相就被抓捕十多人,吉林省其他地区也在发生抓捕大法弟子的犯罪行为,绝不允许它继续行凶做恶了,法办江泽民及其帮凶已刻不容缓。

我们呼吁:世界人权组织关注并维护法轮功学员的基本权利,呼吁国际法庭审判实施“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滥施酷刑罪”的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呼吁中国一切善良的人民和国际正义人士帮助我们制止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的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