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师尊告诉我们:
“全世界所有的世人都曾经是我的亲人,(鼓掌)包括那些最坏的,否则在这个时候就不可能有当人的机会。历史是他们走过来的,是他们自己选择的。最可恶的是旧势力,它们敢利用邪恶随意杀戮我的人,因为人不属于它们。师父的心里装着的是所有的人。”(《2003年元宵节讲法》)
“对人要善,对于邪恶的生命就要消除。对于那个警察来讲,他是不明白的,他是被操控的。处理不好,他对你行起恶来那个时候他也是不理智的,矛盾激化的过程中你们却会受损失,所以要避免这个损失。”(《2003年元宵节讲法》)
“我告诉大家,你就是去慈悲地对待众生,你就是慈悲地去跟人讲清真象,你就是维护大法的尊严,你就能维护了大法的尊严。” (《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在这场迫害当中,很多警察和街道干部被安排为迫害大法的角色。当他们出现在我们的一些同修面前执行一些错误的指令时,我们的一些同修往往会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愤愤不平。再加上几十年受××党斗争哲学的影响,耳濡目染都是“革命英雄”在“阶级敌人”面前应该“横眉冷对”,偏激的理解“抵制邪恶”,虽然也是让干什么就不干什么,但含有争斗心和逆反心的成份,冲突中往往造成更深重的迫害,反而给了真正的邪恶生命迫害大法弟子的借口。正念也很难起作用。
其实现在的任何一件事都会有正反两方面的因素在,如果我们能多从正的一面想问题,积极的心态下就更容易使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这才是用正念看待问题。比如他们来找我们,我们根本就不用想他们会把我们怎样,我们才是主,他们根本没那样的能力。也不应该承认旧势力对他们安排的迫害大法的角色,既然师父让我救度众生,你们只要出现在我面前,就是师父给我一次救度你们的机会,你们不是我的对立面,而是我最值得关爱的亲人!其实他们生命的本质也在急切的渴望听到真象。这样考虑问题就能用包容的心态对他们讲清真象。
事实证明,这样做下来,我们说话时所带的正念能够打到他们生命的微观,很多警察和街道的工作人员改变了以前的做法,转而保护、帮助大法弟子,有的甚至学起了大法。他们正在为自己的生命奠定美好的未来。
坚忍不拔,以柔克刚,操控人的邪恶因素自会被慈悲的温暖融化,可救度的生命就会得到救度,这才能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
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故事,今天整理一些与同修们交流,下文中的“我”非指一人,而是我们集体智慧的代表。
(接上文)
7. “我们穿便衣去”
两会期间有一次派出所又把我们弄了去,我拿着大法弟子陈子秀被迫害致死的材料给他们好好讲了讲真象,嚷着要去上访,并把陈子秀的材料给他们每个领导都看了。最后他们答应向上反映情况,他们要求我们要上访到派出所上访,要串门到派出所串门,要聊天找警察聊天。于是我有什么真象材料先送他们看。
因为收上来的材料他们也看,尤其是江××的丑闻类,他们还抢着要看,当然这些都是私人交往。与此同时真象材料发得满处都是,他们在下面的压力下不得不漫无目的地光临寒舍,他们一来我就跟他们开玩笑说“鬼子进村”了。所长听见,背后提出要穿便衣到我家来。其实我已看到他们的进步,但觉得还不够,就拒绝了,我说“我有事,要出去。”我才不配合他们呢,晚上叫我去,我也不去,我说我要睡觉了。
一次非要我去看揭批法轮功的录像。C警察故意放了半天才放出来,所长早就不耐烦的走了。我又借着这个机会写了一首诗表达我对大法的坚定信念(因为加了注解警察一看就明白了是什么意思)。我把诗和一本《转法轮》让C警察转送给了派出所所长,算作是与他的私交。所长收了诗,书没敢收,一直放在桌面上,我听说后就让C警察把书又给我拿了回来。
8. 所长没声张,认可了。
一次,所长叫我去一趟,有事要找我谈,我乘中午派出所警察午休,绕到后院楼上,把两个横幅挂在了他们会议室和办公室的门口,就走了。所长知道是我挂的,一声不响就收起来了。后来我问A警察和C警察最近你们所长对你们说过什么没有,他们都说:“没有啊。”原来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我把横幅的事告诉了他们,他们哈哈大笑,全没想到所长没声张,认可了,还为我保了密。
还有一次,为营救在狱中的同修,我又被送进了看守所。我绝食抗议的第七天,看守所大夫怕我不行了,带了两个武警非给我送医院输液,我说不必了,我这是抗议非法关押,并不是自杀,片警一会儿就会来接我。她不信,到那儿量了血压也正常,还是给我打上了点滴。结果一会儿就让拔掉,把我送了回去,原来是片警来接人。一切手续都未履行,派出所悄悄地又把我们接了回来,我骑上自行车就回家了,看守所大夫听说后也感觉法轮功不一般。
事后我寄了一篇封莉莉写的“关于修炼人唾液与常人不同的报告”给大夫证实大法。
9. 从“水漫金山”到化险为夷
一个“十一”的前夕,C警察告诉我了一个重要的消息,我马上找人通知一个资料点赶紧撤。我们把已印出来的资料找地方藏好,还要发送重要的经文、材料。回到家,我就被堵在了家里。整整两天半,我出不了门,我只能用我的笔写了一封长信“告××全体同胞书”,我把所长、政委、A、B、C……都写上去了,我说我为他们流泪,我有几句肺腑之言不吐不快,从介绍法轮功是修炼“真善忍”的功法到我们是在做好人,却受到迫害;从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讲到宇宙的理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说到假如没有这场迫害,作为私人交往我何尝不想经常请他们到家里来坐坐;我从心里不愿意他们跟随江××走上黑道而殃及全家,希望他们能为自己和家人考虑,并弃恶从善。写完后,并附上地球如同撒旦脸的图片及李鹏因“六四”在国外被告上法庭的材料,一块儿从门缝下面递了出去。
一会儿门外的小警察就把这些材料送到所长手里,后来听说反应不错。C警察来电,说他要过来。C警察来后告诉我,他已经叫外面的警察走了,他说他替我打了保票不出门,他劝所长说:“你要抓她,她还能给你开门?”他看周围没人,就告诉我:“××发资料被人举报了,我找了个机会把他放了。他们还要抓×××,让我们在门口守着。我看见她出来,我装没看见,把她放走了。”(后来我遇到那位同修一问,还真是这样。)
有一回上面要送我去洗脑班,也让C警察给拦了。
有一次他告诉我,在派出所里,他看到过有师父全套讲法光盘及大精装本,他很想要,但他没法拿。为了奖励他,我就送了他一套。另外把一些大法书也存在他处,使要书的人得到了满足。后来又给我换了一个片警,在我叫C警察给他一本书后,他临走前又要走了我玻璃板下的一首“弘法”诗。不管他们因为什么认识我,都是与法结缘而来呀。
10. “这身衣服不能穿”
劳教所里新来了个小警察,趁她还没被污染,我赶紧找机会向她讲法轮功真象。我告诉她明慧网上说法轮功的老太太在天安门被打,那是我的亲眼所见。用洗胃的管子灌食、七月天反铐着双手戴一个月的坦克帽那是我们的亲身经历。她十分同情地说:“你们讲的我都相信。我过去也一直觉得法轮功这件事不象国家说得那么简单。公检法是最黑的,我只是来实习,明天就要走了。”并说:“我找正式工作不会干警察的,我家里人都对我说这身衣服不能穿。”
11. “这样她就可以自由地传播她的信仰了。”
我在劳教所一样向比较好的警察直接讲真象。有一回我看到一个新来实习的年轻警察,很纯真。我就向她讲起了一位同修的经历:她很有才华,在国外有亲人,法轮功遭迫害后她可以选择出国,但是她觉得这时的中国更需要有她这样的人留下来,结果经历了很多磨难……
那个警察感慨地说:“现在的社会还有这样为国家着想的人,真是太了不起了。但我希望她将来还能出国,这样她就可以自由地传播她的信仰了。”
12. 表扬信的威力
我的姐姐仍然在“黑窝”里被残酷迫害,我知道现在如果我直接写信反映问题,政府的人不敢接受,不能直接写,就必须用智慧做。
于是我写了一封“表扬信”,先赞扬了我的居住地的警察和街道干部的工作怎样好。然后讲了我姐姐在“黑窝”里受的酷刑,指出那些警察的做法违反了哪些国家法律和政策。
这封信起到了惩恶扬善的作用。加上姐姐自己的努力,她也向那里的警察讲清了真象,她终于堂堂正正地回来了。
13. “你看人家,真是言而有信!”
一次,居委会的一位大妈来我家找我,请我帮她出板报,我一听内容是破除现代人类的变异观念的,很好,就马上答应帮忙。但告诉她因为明天我有重要的工作,今晚得加班,我明天一定去。她说来得及,于是我先给她画了一个构图,让她先打稿,她高高兴兴的走了。
第二天,由于我成功的帮助我的合作伙伴与我们的业主签订了一份优厚的合同,双方都非常高兴,业主提出要请大家一起去高档饭店吃海鲜,我说晚上还有要紧事,谢绝了。
晚上我找到那位大妈,把这件事一说,她很感动,佩服地说:“你们都是有本事的人!”我一问才知道,原来她昨天已经按我说的把板报出完了,结果这一晚上的时间一点没耽误,我全用来讲真象了。她听到我们在劳教所里受的迫害,愤慨的指责那些恶警:“唉!人至少也得讲人道啊!”她也把她在生活中遇到的苦难讲给我,问我原因,我一一按照自己理解的大法法理回答了她,她很相信,心里宽松了。我鼓励她:“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后来居委会又来了另一个干部,她一进来,大妈就对她说:“你看人家,宴席都不去吃,来给咱们义务出板报,真是言而有信!”
14. “我向你们道歉,不知者不怪吧?”
有一位警察向来反感中国的政治斗争,所以从来不做帮教,但看到法轮功坚持了几年了,想来了解一下,就要求去做帮教。因为没经验,但又要做工作,就搬着本书念政府最初造的那几个谣,我们一起向他讲起了真象。
“如果政府说的这些是真的,我们早就转化了。” “大劫难、大爆炸都不是我师父讲的,是预言家讲的。我师父说如果那样的话好人也会受牵连,一切灾难与好人无关,与修炼人更无关。” “我师父还在1998年、1999年的多次讲法中都说是因为地球上有1亿大法弟子在做好人,所有的灾难都与好人无关,所以99年大劫难不存在了,所有那些专门说大劫难的都是邪教。”……
他听后忙说:“对不起!我向你们道歉,不知者不怪吧?” 这位警察从此以后再也不说法轮功不好,再没做过“法轮功”的帮教。他对我们仍然很照顾。
(待续)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9/45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