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18名大法弟子集体上访遭迫害

【明慧网2004年2月11日】2000年6月21日,我们绥中十八名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访,用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向政府说明法轮大法是正法,说明我们亲身受益的情况。

因为上访办成了“抓人办”,上访无门,我们决定和平请愿,表达我们的心声。早6点左右,我们十八个人在天安门广场集体炼功,被广场内的警察暴力围攻绑架,每个大法弟子都不同程度受了伤。当时两个警察把我双手拧到背后用手掌砍,一个便衣趁势将我后裤兜中240元钱偷走后扬长而去。

然后,北京的警察把我们交给了绥中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王福臣等人,他们用两辆车把我们劫持到绥中县看守所,非法拘留41天:前9天在行政拘监,后32天在刑事拘监。在那里,我们被多次非法提审,他们还经常做我们的“转化”工作,企图让我们放弃修炼,不许我们学法炼功,让犯人看着我们,谁炼功就会遭到殴打。坚定的大法弟子甚至被上刑。

在那里我们每个人身心都受到极大伤害,包括我们的亲人,他们不仅要承受“上面”施加的压力,而且承受着妻离子别、骨肉分离的痛苦,还要时时担心我们在里面的死活。邪恶迫害的岂只是法轮功学员啊!

41天后,我们被释放,我的家人被勒索了300元钱的“罚款”和120元钱的“伙食费”。其他大法弟子的家人也都遭到了数额不等的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