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市又一名法轮功学员董光娥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2004年12月25日】湖北洪湖市法轮功学员董光娥被610及警察不法人员迫害得有家难以归,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2004年11月30日含冤去世。此前,洪湖市法轮功学员陈和平于2004年10月15日在迫害中离世。

董光娥,女,40岁,1999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法轮功遭受迫害之后,两次去北京上访,两次分别被市公安局非法关押在洪湖第一看守所、洪湖市第二看守所迫害。

2004年3月15日,洪湖市610、洪湖市新堤镇派人闯入董光娥打工的蛋糕厂,想要非法绑架她。多亏好心人及时相告,董光娥当场走脱。但610不法人员仍不罢休,扬言一定要抓到她,并派人不断的打听她的下落。董光娥被逼迫得有家难以归,由于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2004年11月30日含冤去世。

据透露,湖北省下达给洪湖市4个洗脑班指标,有的单位找大法弟子谈话说:如果配合它们,单位就将得到六千元奖赏。洪湖市不法官员随后开始绑架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吴琴玉已被迫害得有家难以归。


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责任人:
洪湖市610头目、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左世洪(男),手机13972137188
洪湖市公安局国安大队政委杨红(女),电话:0716 2498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