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我结婚了,不久就有了身孕。村里计生法规定,婚后两个月内不准怀孩子。我很伤心,便去了姐姐家里。姐姐带我到她村里一个医生家里去检查怀孕的时间,一量体温,高达四十三度。医生埋怨姐姐的不关心,我更伤心。在他们的监视下,注射了一针,烧退了。回到自己的家里,又开始发高烧,浑身无力。丈夫就读《转法轮》给我听(他虽不修炼,但很支持我学大法。)。凉风习习,我睡得很香。第二天我自己就能看书了。计生负责人也要我去检查身体,尽管遇上了熟人,可他们还是说要拿掉孩子的,我真的很难过。想到拿掉孩子是在杀生、造业,心里特别难受。
迫于无奈到了医院,找到同学说明缘由。出乎意料,同学帮忙说说,不用拿掉孩子了。我一块石头落地了。孩子得救了。可是要孩子还要交一千元的押金,这押金到哪去找呢?我又到了姐姐家里,把事情告诉姐姐。她高兴的说:这孩子真有福气,你姐夫刚领回工资,拿去吧。我想到留住孩子的事这么顺利,真是天意,师父替弟子想的真周到啊!
从此我用更多的时间学法炼功,尽管身体一天天的不太方便,可从来没有影响我学法炼功,并且什么不适的感觉也没有,孩子也顺利的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一切也都是师父给的。
99年7•20后,由于孩子太小的借口,一直在家里学法。同修相告,我就到炼功点去。晚上与同修一块去发资料。路上,腿紧张的直打飘,心里也突突的跳。我边走边发正念,到了村里,我们就分开了。我拿出光盘,挂在住户的门上,从光盘里散出绿色的光束。我拿出真象小册子,也是这样,我感觉到是师父在鼓励我,心自然的平静了。很顺利的做完了,这是我第一次出去送真象资料。
时逢赶集,卖东西的常常找多了钱,我便还给他们,并告诉他们,我是学法轮功的,然后就给他们讲大法真象。
丈夫明白大法真象,知道修炼的人都是好人。平时他也会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的。有一次他去给人家拆房子,房主因为找不到电线,就认为是他拿走了,就过去踢他,他只是乐呵呵的告诉房主说他没拿,连伙计们都不平了,他只笑了笑。是的,只有大法法理才能改变人。
我会记住师父的话,用善心去救度世人,赶上师父的正法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