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2004年11月16日报道,安省六名华人前一天在多伦多市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出,控告前中国国家元首江泽民及另四名高官的民事诉讼。原告人称由于他们修炼法轮功功法,而于1999 年至2004年之间曾被中国政府拘捕、监禁、忍受酷刑及迫害,因而要求被告赔偿2000 万加元。
报道中说,6名原告人的代表律师肯普顿(Kate Kempton)称,该起诉是希望中国政府能改善其人权记录。
报道还说,该诉讼的原告人包括加国公民张昆仑教授、何立志、林慎立、李天奇、孙常珍,及甘娜;被告人则包括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及王茂林等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