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1999年7月20日,残酷的镇压开始了,当时我所属萨尔图区的区委领导找我谈话,内容两点:一是对法轮功的认识,二是对当时召开的人大、政协两会的意见。我明确表示:1、法轮大法好。2、对两会召开没意见,因为修炼的人不参与政治。单位领导找我谈话,要求我放弃信仰,被我严辞拒绝。事后才知道,单位领导找别人替我写了一份保证书。派出所两次派人到家里要求我写保证书放弃修炼。第一次被我拒绝,第二次因为考虑到单位领导、家人、孩子都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违心的写了一份材料交给他们。我明知法轮大法好,可是在铺天盖地的造假、诬陷宣传下,在整个社会的压力之下,我妥协了,但我内心的良知却让我承受着难以想象的痛苦的煎熬。在这种巨大的精神压力之下,我的身体开始出现异常反应,整个人象被撕开一样痛苦,但是慈悲的师父从来没有放弃我,一直呵护着我,保护着我,帮助我继续走在修炼的路上。
2001年天安门广场所谓的自焚案发生后,重新煽动和加重了人们对法轮功的仇视,到处可以看到人们仇视法轮功的目光。听到人们仇恨法轮功的声音。面对被欺世谎言毒害的无辜百姓,我不能再沉默,我必须为法轮大法上访。
于是我在2001年6月1日同我的丈夫一起进京为法轮功上访。6月2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我打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并喊出了我的心里话“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当时就被天安门警察抓住送到前门派出所,关在铁笼子里,当天被关押的同修有二十多人,其中有位同修被打得满脸是血。从上午11点多一直关到晚上6、7点钟左右,当天晚上分别将我们送走。
我被送到北京大兴区西红门派出所,所长李长友象审犯人一样审我。他问我姓名、地址,为了避免给家人、孩子、单位造成伤害,我拒绝回答。他说,你不说就打你,,打得你鼻青脸肿。我说,你打我,我出去告你。他说,我打小偷、抢劫犯罪的,我怕他们告我,我打你,你告到哪儿也没人管这事,因为你是炼法轮功的,没人管。他一直审了近三个多小时,为了强迫我说出地址,其间他一直用电棍在我身上到处电,用电棍往手铐上电,更为邪恶的是,用电棍往眼皮、嘴等敏感部位电。直到电棍突然坏了,他才终止审讯,将我关到会议室,由三名保安看管。其中有两名保安说,你修真、善、忍,那么,我们强奸你,你还忍吗?一派流氓嘴脸,哪有人民警察形象。我当时说:你敢,这是国家执法机关,你们是在犯罪。第三位有些正义感的警察劝阻了两位恶警之后,将我在椅子上铐了一宿。其间我一直在绝食。6月3日晚,一警察不知从何处知道了我的姓名地址,将我送入了大兴看守所。6月4日由大庆驻北京警察将我送入大庆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送入大庆市萨尔图区拘留所关押两个月之后,又将我送去哈尔滨戒毒所。由于身体检查不合格被退回大庆。因为在萨区拘留所期间为抗议他们非法超期关押。我绝食二十多天,绝食期间每天由4个人将我抬出去,由6、7个人强迫按着灌食,表面上说是为我好,实质上是对我进行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企图逼迫我放弃信仰。我的体重由进京上访时的130多斤,猛减到80多斤。后被无条件释放。
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非法抄家,强行将我放在家中的大法书籍及一万伍仟元的电脑(当时市场上最好的电脑)抄走,没有任何收据,我回家后,多次找他们要回电脑和书籍,可是他们之间互相推托,不知下落,至今未还。
由于我夫妻二人上访,家人被迫交纳一万贰仟元的罚款,说是上京费用,没有任何收据。在我与丈夫被关押期间,很长时间,孩子自己一人在家,对于一个十二、三岁小女孩,难以想象她承受了多大的精神压力和没有双亲照料的悲凉。
站前派出所警长吕守军在我无条件释放后,多次开着警车上门骚扰,而且在没有任何搜查令的情况下,非法入室搜查,扰乱我正常平静的生活。2002年7月将我从单位强行拉走,到派出所拍照、留指纹,据邻居讲,经常有人在我家门口蹲坑,监视我家人的出入情况。完全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执法犯法。
无条件释放后,我回单位上班,近半年时间单位领导因为害怕不敢给我安排工作,可我每天依然正常上下班,用平和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后来领导见我没事,才将我安排在阅览室工作。在我无条件释放回单位上班后,2002年萨尔图区政府给了我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在2002年一年中每月只发给200多元生活费,2002年年终奖金发给个人后,又全部要回。2003年恢复工资后,在原有基础上连降三级,而所谓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时间本来是从2002年12月22日――2003年12月22日,可是至今仍未解除。向他们了解情况,他们却以市里有文件为由将原来的一年变为二年,什么文件,不知道。而且在2004年所有职工普调中,因为处分没解除,不仅没有长工资,反倒要向单位交近2000元钱,理由是2003年年终奖金没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