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洪湖市大法弟子陈和平被迫害致死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陈和平,男,53岁,家住湖北省洪湖市燕窝镇。陈和平1998年11月得法;2000年12月28日进京上访,被洪湖市610劫持到湖北省沙洋劳教所非法判劳教2年。陈和平在劳教所受到酷刑迫害,遭到摧残性的劳动折磨,迫害导致成原发性高血压,直至病情严重,2001年9月28日保外就医。

2002年10月中共的两会期间,陈和平被洪湖市“610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恶警雷廷柏从床上绑架走,迫害三个多月。2003年10月中旬又被非法关押到当地洗脑班,迫害至身体极度虚弱,才放回家。由于遭受长期的骚扰,不断的人身迫害,陈和平于2004年10月15日下午2点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