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家庭妇女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10月20日】我今年47岁,是一个家庭妇女,有幸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我身心受益很大。我知道了人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为谁而存在。知道了人生真正意义的所在,我从大法里面得到的东西是我有生以来苦苦追寻都没有得到解答的,在大法里面我找到了答案。

我在没有得法修炼以前,是一个病包,有多种疾病在折磨着我,夜里不能入睡,只有看着别人睡觉,干瞪着眼看房顶的份,心慌气短,偏头疼,头像灌了铅,木头人一样,血粘稠、心脏病、间歇性偷停、风湿病、颈椎病肺结核等等,身体没有一块好地方,没有一天好受的时候,整天吃药。本来家里就不富裕,因为整天的吃药,还得供二个孩子上学,我又不能干活,家里只有我丈夫一个人挣钱,实在是勉强维持生活,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使我一度的失去了生活的勇气。

在痛苦的挣扎中,96年的四月份,我喜得大法的宝书《转法轮》。学法炼功后,我身上所有疾病渐渐的都离我远去,使我尝到了没有病的滋味;随着一步步的修炼,我的世界观和身体方面都发生了根本的,质的变化。没病的感觉真好,一身轻,任何难受的感觉都没有了。从此我的药罐子也扔了,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一片药也没有吃过。我从心里感谢这大法,感谢李老师给予我这第二次生命。

到99年的7月20日,江××使用小人的伎俩疯狂镇压法轮功。由于怕心,没有认清迫害的实质,在家偷着炼。

2001年的6月14日晚19点钟左右,滦平县国保大队的恶警,徐延臣,马海东,张宏,张大军和还有几个不知姓名的警察到我家随便乱翻抄家。当时床边褥子底下压着300元钱,他们翻完之后,钱就没有了,当天晚上把我从家里带走,说到派出所问点事,一会就回来,以欺骗的手段把我骗到派出所,没有任何的手续,当晚就把我送进了滦平县看守所。回头他们还跟家里人要400元钱坐车钱。

在看守所里,刑警队长徐延臣因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他嘴里脏话、下流话、信口开河张口就来。我听他说些不好听的,以后再问我什么,我就用不说话的方式表示抗议,这时徐延臣用电棍子电我的眼、面部、嘴、身上和乳房等部位,拿着电棍子硬往嘴里狠劲的捅,一边电着还一边咬牙切齿的说:“我让你还炼,让你不说话。你以为不说话我就没法治你吗?”恶狠狠的满嘴脏话和下流话,说:“你去卖淫嫖娼都不管你,就是不能让你们修炼法轮功,今天我不信治不了你。”

徐延臣用电棍连电带用电棍往嘴里捅,致使我满嘴的牙都活动,前门牙掉了一颗,不敢吃东西。家里人怕我在里面受罪,交了5000元钱,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到7月29日整整一个半月时间才放出来。

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在我丈夫在外面干活、孩子上学的情况下,恶警又非法入室抄家,当时非法抄家的有:张宏、马海东、徐延臣、张大军、舒同军、还有几个不知姓名的,翻走了所有的大法书,师父法像,教功录像带,讲法磁带,法轮章等,家里在衣柜里放的100元钱也被恶警马海东顺手牵羊抄家时拿走。从看守所出来以后,听我丈夫说:因在家抄走了大法书等所有东西,罚款5000元钱,任何手续都没有,只是口头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