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前,国内某行业公司副总以上级别的一行人,到加拿大作了一次商务考察。回国后,我们公司的领导利用国庆长假把他考察的见闻做成了幻灯片。长假结束后他在公司内做了两次专题报告,报告中,他提到大法弟子在加拿大的活动。也许加拿大弟子的纯正和慈悲触动了他,他说到,法轮功在加拿大不但是合法的,而且影响很大。
共有50多人听了他的报告,我因为上班,没有去听,是同事把这件事情转述给我的。
2004年初的一天晚上,我和一位同修到当地派出所发真象资料。资料刚放到门口,里面的人可能听到了动静就出来了。我走出100米远,那人就跟过来了,问我们是哪儿的。同修没理他走了,我想向他讲真象,就告诉他我是炼法轮功的。他让我到派出所去一趟,我说:“你们警察应该去抓坏人,我们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不去派出所。”他说:“你让我看见了,不去行吗?”说着就拽我。拽着我走出30米,累的他上气不接下气。我一边向他讲真象,告诉他江泽民在多国被起诉了,自焚是编造的谎言,不要追随江泽民干坏事毁了自己,干坏事只能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灾难。他好象听進去了,沉默了一会儿说:“你走吧,我什么也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