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正行闯出拘留所

【明慧网2004年10月13日】2001年大约4月,我和同修晚上出去讲真象,喷标语,被恶人跟踪,恶人骑摩托车追上我们,两个恶人下车把我和同修围住,要搜身,看同修兜里装的是什么。我看没人管我就往前走了几步,想脱身,转念又一想:我不能扔下同修一人,后来认识到,人的情出来了,没有想到为法负责,为众生负责,我不能让他们抓住我,还有许多的众生等着我去救度。我走过去对恶人说:我们都是好人,恶人说:“这一片属于我们管,只要有法轮功的标语我们就得自己花钱买油漆涂掉,我们已经买了好几桶了。”其中一个恶人让另一个看住我们,然后他就找车去了,这时同修就跟恶人讲真象,一会车来了,要我们上车,我心里明知道不配合邪恶,但由于怕心重,没有正念,上车被拉到城关派出所。一下车我们就被分开审讯,恶警问我油漆是谁买的?我说是我买的,后来知道同修说是她买的,我们俩都想把责任拉到自己身上,不让对方去承担。

他们还要搜身。后来把我们带到一间用铁栏杆隔开的房间,把我们关進去,同修说我们不应该配合恶警到这里来,我们切磋后,我确实觉得自己做的很不够,不应该配合邪恶,我就摇着铁栏杆喊我们不应该被关在这里,这时恶警進来就打我,同修这时肚子一阵比一阵疼,恶警就要拉着同修到医院去看,把我也带上了,到了医院急诊室,医生给同修检查说有很严重的病,同修知道这是走脱的机会。同修对恶警说:“我们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不愿给别人添麻烦,我只要回家就好了。”由于我们没有坚定正念,恶警把我们给拖上车拉到派出所。他们3、4个恶警看着我们,当时师父的经文《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已经发表,我们想一定要正念走出去,我不断的寻找机会,心里想让他们困,但由于正念不纯,没起作用。天亮了,他们把我俩拉到拘留所,说要拘留我们15天。我们進去就绝食绝水,不配合邪恶的迫害,第二天下午,我和同修决定去找所长反映情况,趁放风的时候,我和同修来到所长室要求所长给我们往上反映。我们没有做错,不应在这里。于所长推脱责任,我们义正词严的说:你们要不管,一切后果你们自己负责。

放风的时间到了,恶警让我俩到屋里去,我们坚决不配合,我们不是犯人,我们不应被关進去,这时,于所长见我们不進去,就往屋里拉,恶警拿出手铐几个人把住我给我戴上手铐,同修也坚决不配合,这时,政保科科长肖军進来了,要和我们谈。我一边喊着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们师父是被冤枉的,又和他讲真象。肖军要走了,说你们先回去吧,我给你们往上反映。我和同修眼神一对,互相鼓励,决不配合邪恶,心里一直默念师父的法,“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忍无可忍》)他们软硬兼施,一个老恶警又想用伪善削弱我们的正念,被我们识破。天黑了,肖军及同修家属来了。所长说:“你们没做什么,也没签字,这个地方犯人不少装不下,你们回去吧。”就这样,我们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正念闯出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