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0月上旬,我在张贴大法真象资料和揭露江××迫害大法的事实过程中,被恶人发现。同年10月10日被非法拘留15天,后刑拘,羁押在市看守所迫害了六个月,其过程市610办公室、公安局政保科、刑警队、看守所等多次利用恶囚对我进行殴打,有一刑警还恐吓:要让我从头到尾把所有号房坐遍,遭轮番折腾。
我被非法判刑18个月徒刑,被押往龙岩闽西监狱强迫劳动、洗脑,进行非人道精神和肉体折磨。在入监队恶人硬性灌输攻击大法言论,强迫背诵监规,我不服从,就被强制参加重体力劳动。在入监队一个多月,我与法轮功学员交谈时被发现,就强制体罚“定形”、“面壁”。晚上炼功就被整天“拇指铐吊挂”,不让睡觉、不让大小便,让蚊子叮咬以及烈日曝晒。恶警怕我们炼功人相互交流,就迫不及待将我们隔离分到各中队强制高强度劳动和监管。
我被送监狱塑机厂四车间,恶警们不定时的对我进行精神迫害和肉体折磨,三番五次地搞“三全”转化。所谓“三全”指:全天候、全方位、全封闭,具体:全天候──二十四小时不让睡,不让坐,每天安排八名警察两人一轮六小时,彻夜轮番,任意侮辱殴打;全方位──指对法轮功学员的身体所有部位任意“修理”、摧残,精神上威逼恐吓,用污蔑大法的影像资料等强迫灌输;全封闭──在与外界“全封锁”的黑窟楼进行轮番无休止的精神和肉体折磨,每人一单间寸步不让走动,与世隔绝。
“三全”每期定为7天,有时延长为9天,我在2001年6月间被“三全”迫害期间,被强制用鳄鱼铐高挂在窗栏杆上,脚尖着地,并用板凳撑顶靠墙面搞所谓的“造型”,还被三车间恶警许副指导员,还被拳脚殴打,三天三夜不让睡,不让坐,强迫看歪曲攻击大法的影像和文章,威逼拍摄违心的言论讲话,强迫写“三书”(认罪、悔过、揭批),搞假转化指标上报。
我在监狱塑机厂四车间中队监房内,还被迫两天两夜不让睡,并被车间主任陈为民诱骗灌了破坏神经的药剂造成昏迷休克,心脏停跳了不知多长时间,醒来时,一旁看守的犯人大惊而逃(他以为我已经死了)。我起床时,发现自己心窝处有一淤血伤痕长15-20cm,直透胸窝深处,他们有人窥视,后我常心口伴有剧痛,且有一段时间,精神恍惚。后有犯人讲,陈为民给我灌的是安眠药。
有一次,我拒绝非人的高强度劳动,不接受每周五的洗脑、“写认识”,被恶警吊臂高挂一星期(每天7:00-23:00),连上厕所的权利都剥夺。
有次我不承认有罪,列队不呼认罪口号,被四车间恶警指导员高志鹏重抽耳光,造成耳膜破裂糜烂近一月,脓血不断。我被强迫去干污染严重的脏活――打磨金属箱壳,无任何劳动保障措施和条件,直至十六个月后,我才脱离魔窟。回到家,仍常受当地一些公安借用探望等幌子进行非法监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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