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营屯村委会:(邮编:076250) 0313——4871648(办公室)
罗万俊:男、原村党支部书记;宅电:0313——4870681
李达兵:男、村治保会主任;宅电:0313——4870634
李树兵:男、原村治保会主任;宅电:0313——4870159
经多方调查,此三人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捞取政治资本,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两个台前,一个幕后,是迫害本村法轮大法弟子的首犯。
从2000年至2002年这三年间,他们以各种名义和借口(如办所谓的学习班)前后多次非法关押大法弟子达三十多人次,累计三百多天。一到所谓的敏感日,便采用蹲点、监视居所,半夜私闯民宅,不给开门的便翻墙而入,非法绑架、关押等,严重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基本的人权,以及公民的隐私权。
借办洗脑班之机,向大法弟子勒索现金或罚款,但不出具任何收据;如:2000年12月29日,将本村8名大法弟子非法关押7天期间,向每人收取50元饭费,每天早上只给每人一两个烧饼,剩余的占为私有。又如:2001年正月初三,把本村一对正在岳父家拜年的年青夫妇(王永川和董海燕刚结婚头一年到岳父家拜年)用车强行押回,以拜年不请假为由,采用殴打、恐吓等卑鄙手段敲诈勒索现金500元,除请派出所的人吃饭外,其余占为私有,也没有出具任何收据。
在洗脑班辱骂大法和大法师父,并逼迫大法弟子骂大法师父、说假话,不配合其犯罪的送洗脑班迫害。如:2001年1月29日(正月初六)将本村4名大法弟子(曹美枝、张丽、王永川和董海燕夫妇)用车押到孔家庄镇洗脑班进行迫害,每人被索要150元,其中董海燕被关50天,前后被索要450元。
非法扣压公民的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如:2001年1月4日向被关押在村委会的8名大法弟子的家属索要三证赎人,否则就不放人。
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如不准到大法弟子家串门、不准和大法弟子说话、不准出门拜年、甚至不准在家过年(2002年春节,本村的六名大法弟子:闫茂、程明、曹美枝、张丽、王永川和董海燕夫妇就在村委会度过的)、更有甚者不准在家度蜜月(本村的大法弟子王永川刚结婚第二天便被关押在村委会,一关就是七天)。
对大法弟子及其亲属进行恐吓,并擅自捏造“罪名”,什么反党了、反革命了等等一些文革时常用的政治大帽子。
当众辱骂、殴打大法弟子及其亲属。如:2001年1月26日,当众殴打大法弟子王永川和其前来说理的父亲,并叫来派出所的人对其父进行恐吓。又如:2002年1月28日被非法关押在村委会的本村大法弟子张丽(21岁)在绝食十天期间出现严重的身体不适,一同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曹美枝(50多岁)因让看守人员向当时的村治保会主任李树兵报告,而遭到李的辱骂和殴打。
同时逼迫大法弟子写所谓的保证书、悔过书、感想认识等。
他们配合镇里的一伙歹徒抄大法弟子的家和向大法弟子索要罚款。如:2001年11月14日晚,本村三名大法弟子(张丽、董海燕、张秀花)被绑架到县洗脑基地(孔家庄镇吴家夭养老院)进行迫害,每人罚款2000元。其中董海燕没交钱(丈夫王永川正被非法关押在万全县看守所),村治保会、村委会配合镇及派出所的一伙强盗对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洗衣机、沙发、煤气灶等折合人民币2200多元(现大部存放在村委会),并将其公公放在她家的粮食(新玉米)抢走12袋,至今未还。
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主要犯有:1、非法拘禁罪;2、绑架罪;3、勒索罪;4、侮辱、诽谤罪;5、非法侵入住宅罪等其中的多项罪行。
以上是上营屯村首批不法之徒,在迫害大法弟子时所犯的部分罪行。我们希望此三人及其他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及早醒悟,不要充当江氏的炮灰,不要给子孙后代及家人留下不光彩的一幕,将功补过,回头是岸,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否则终将难逃正义的审判和天理的严惩。
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向公众公布其他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恶行,同时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备案并在国际互联网上予以曝光。
(注:王永川 男 30岁 大专 现已被迫流离失所 原工作单位:河北省张家口长城液压油缸厂 邮编:076250 厂址:河北省万全县经济开发区 网址:WWW.CCYYG.COM 厂长:段朝礼0313——4870283办电4871018宅电4870605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