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互联网的法网恢恢网站上记载着中国从中央到各地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及犯罪人员的详细资料和犯罪事实,并已转交给了联合国人权监察机构,一切犯罪都逃脱不了恢恢法网。以下所列各不法人员及其犯罪事实也在其中,但这些人若从现在开始诚心改过,尽力弥补,法轮功学员也将根据情况,酌情考虑。请你们千万给自己留后路,机会已经不多了。
王晟标遭秘密绑架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主谋是“国家安全局”
“国家安全局”已沦为“江家安全局”,因其服从的是江泽民个人意志,而不是维护国家安全;执行的也只是江氏违背宪法、违背人民利益的个人命令。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小人嫉妒,不顾国家民族利益,在七人常委只有他一人同意的情况下,大耍政治手段,悍然发动镇压法轮功这场民族浩劫。江氏动用国民收入的四分之一,怂恿“国家安全局”使用大量高精尖的先进设备从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特务活动。
石家庄市“国家安全局”与石家庄市公安局相互勾结,放着许多大案要案不抓,对善良的大法修炼者实施迫害却不手软,一直从事监控全市的网络、电话,还出动大批男女特务便衣,乔装打扮,对所谓的“重点”大法弟子实施全方位跟踪、监控等犯罪活动。为企图封锁真象流传渠道,造谣欺骗人民群众,肆无忌惮地迫害大法学员,极力破坏大法真象资料点。到目前已造成多个资料点被破坏,至少数十名大法弟子遭绑架,其中被非法判刑十年以上的就有至少十位大法学员。
具体犯罪实施是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大队
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现畏罪更名为“国保”)大队原来主要负责宗教治安工作。1999年7.20后开始迫害法轮功,随着江氏对法轮功打压不断升级,石家庄政保大队已成为专职迫害大法弟子、专门破坏大法真相资料点的危害社会的犯罪团伙。由于他们迫害正法修炼者的犯罪事实经常被曝光,所以他们异常心虚,经常搬家,换电话;在绑架大法弟子时,大都将其蒙上脑袋;开车也故意绕弯开;门口连招牌都不敢挂。
自99年大法遭迫害以来,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支队一干恶徒:副局长张石余、政保大队队长肖叔香、副队长马文生、副队长陈雷,中队长邓方、科长李瑞海、王晓峰(主管宗教事务)、张秋立,恶警马勇、李勇等等,紧跟江氏集团,对石家庄市大法学员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血腥镇压,包括长期跟踪、抓捕绑架、酷刑逼供、非法判刑罚款,特别是封锁真象破坏资料点等一系列犯罪活动,在法网恢恢网站都有详细记录。
为抓捕王晟标,石家庄市公安局“610”歹徒,高额悬赏。又密令长安公安分局密切监控他的家人,采取卑鄙手段窃听手机通话、绑架家人等,还窜到亲戚家骚扰恐吓,甚至非法扣留王晟标不修炼的亲属。于2002年8月,不法人员将王晟标的妻子梁林红强行绑架至河北省会洗脑中心强制洗脑;又曾经将其他大法弟子劫持后酷刑逼供。一位历经折磨的大法弟子回忆说:你们想像不到它们的手段有多恶毒。
协同犯罪的还有石家庄市长安公安分局
2003年9月2日,王晟标家人向长安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子君询问:王晟标人关押在何处?为什么被关押?目前算什么法律程序等。刘子君及在场的公安态度蛮横、心虚,拒绝向家属做任何交代,也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件。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同意转交换季衣服。刘子君关押王晟标,没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其行为已构成执法犯法,我们会继续收集其犯罪行为。也希望刘子君悬崖勒马,不要再执行这些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命令,断送自己及家人的未来。
政保大队教导员李彦兵一直积极策划、指挥、实施迫害石家庄市长安区大法学员,非常伪善。曾主谋并直接参与对段荣新、周西蒙和医学院学员王桂兰的迫害;还曾以抓捕流离失所的学员王桂兰为名,住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挥霍了医学院36万元公款;也一直出谋划策、参与跟踪抓捕大法学员王晟标。其妻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工作,对大法学员的迫害也一直推波助澜。
政保大队长柴彦国、副大队长胡光辉在2000年末曾经参与陷害大法弟子王宏斌。在没有任何事实的情况下,按市公安局610意图,强行绑架抄家,捏造事实,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将王宏斌判劳教三年,王宏斌积郁成疾于2003年10月含冤去世。柴、胡现在一直参与对大法弟子 王晟标的非法关押、迫害。
河北省化工学校没有权力限制职工人身自由
王晟标一直在河北省化工学校任教(现更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1994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变化非常显著,精力充沛,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受到领导同事的好评;在家里,他关心孩子、孝敬老人,是一位好父亲、好儿子,也是一位好丈夫。99年7.20,江氏集团开始血腥迫害法轮功,实施“株连九族”的恐怖政策,只因王晟标坚持信仰“真善忍”不向恶人妥协,先是跃进路派出所非法关押王晟标几天,后又被工作单位化工学校非法监禁不让回家二十多天。
在此,严厉正告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王晟标的所有不法人员:希望你们马上无条件放人,不要一错再错。并且,希望所有执法人员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你们理应保护善良,维护正义,却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泯灭良心,执法犯法。江泽民个人代表不了国家,更代表不了中华民族。你们要明辨是非,真正地为国家负责,为自己的未来负责,为自己的家人负责。
相关单位及人员:
石家庄市公安局,地址:民族路83号,
石家庄市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张石余办:0311-7026911-3828
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支队(因经常被曝光,电话不固定):
队长肖叔香电话:0311-7725449、6033875,
副队长马文生,电话:0311-7726574,
中队长邓方、科长李瑞海、王晓峰(主管宗教事务)、张秋立,办公电话:0311-7026911转376、7026911转386、7026911转318、7022021;
石家庄市长安公安分局
副局长刘子君(主管迫害法轮功)电话0311-6676214(办);
政保大队教导员李彦兵,办公室电话:0311-6677321;呼机:96777-21888
政保大队长柴彦国、副大队长胡光辉(主管迫害的犯罪机构),办0311-6677321、6212954;
办公室内勤王兆纳:0311-6048603、6049391;
政工科:0311-06677321;
法制科:0311-6677322;
刑侦科:0311-6050221;
督察科:0311-6041138;
工会:6064330,
河北省610主任: 王永治, 0311-7906101、7908610
石家庄市政法委,地址:青园街56号,办公室电话:0311-6886357
石家庄市国家安全局,地址:兴凯路石家庄市政府西院院内,
电话:0311-7820049、7820042、7820043、7810041、7820041、7810047、7820047、7810048、7820048、7825314、7838247。
长安区跃进路派出所,地址:石家庄市翟营大街3号,电话:0311-5052590,5672584
长安区跃进路办事处,地址:石家庄市翟营大街20号,电话:0311-5052527,5074641
河北省公安厅(总机3033941地址中山西路469号;邮编050051)
610办公室:转610办公室;
督察处(朱督察):转2020;
法治处:转法制处2142
劳教复议科张峰:转2142
纪检:转2360
机关纪委李书记:转2029;办公室:转2340
河北省司法厅(城角庄街611号)
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向东(城角庄街611号)
河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指导处处长底增旗 (城角庄街611号)
律师处刘胜堂:3991304、3011294
律师处李律师:3991284
石家庄市司法局(总机7788811地址泰华街476号;邮编050071)
石家庄司法局局长,张双全
石家庄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军生
副局长张秀禄
副局长:朱庆海:7797764
机关党委:转6405
监察处:转6209、6210
纪委李女士:转纪委
基层工作处:转基层工作处
律师管理处长赵国盛:7752442
律师管理副处长范处长:转6207
河北省化工学校(现更名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中山东路,
办公室:0311-5051913,
教务处:5053540,
基础部:5672974,
化工系:5055331,
机仪系:5054004,
财务处:5672947,
党群工作处:5055414,
后勤管理处:5061323,
现代教育中心:5086214;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委:地址,谈村南大街36号,
办公室:0311-6044545、6046485、6044149,
副书记办公室:6678588、6678068;
政法委员会:0311-6046913;
河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维明街32号,办公厅秘书一处:0311-8602049;
石家庄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青园街57号,
督办处:0311-6689639;行政处:6689651
研究室:6689636;
《石家庄人大》编辑部:6689632;
信访办公室:668950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谈中街1号,
主任办公室:0311-6046173、
副主任办公室:6045984、6046023、6046235、
石家庄市政协:地址,中山东路,
提案委员会:0311-6689861、6689862,
学宣文史资料委员会:6689808、6689870,
社会法治委员会:6689877,
民族宗教委员会:6689872,
长安区政协,地址,谈中街1号,
主席办公室:0311-6045825,
副主席办公室:6045702、6045794
长安区妇联,地址,谈中街1号,电话:0311-6047015
长安区民政局,地址:谈中街1号,办公室:0311-6044684,局长办公室:6046133
长安区监察局,地址:谈中街1号,电话:0311-6048088
长安区司法局,地址:谈中街5号,电话:0311-6676517、6044702、6671124、6670148
长安区信访局,地址:谈南路17号,电话:0311-6681524
长安区检察院,地址:体育南大街副7号,
电话:0311-5871546、5871547、5871548、5871551、5813624、5816038、5874940,
办公室:5814312,
法纪检查科:5815129,
刑检一科:5815130,
刑检二科:5815133
收发室:5814014
石家庄市检察院,地址:民族路88号,
办公室:0311-7036034、7025772,
起诉处:7024826,
批捕处:7017754,
控申处:7025012,
控告审诉科:7017609
河北省检察院,地址:裕华西路405号,
法纪处:0311-3022417,
监察处:3022410,
办公室:3022407
长安区法院,地址:体育南大街副7号,办公室:0311-5814012、5815253、5814311
石家庄市法院,地址:友谊北大街,办公室:0311-7793242,机关党委:7793244,纪检处:7783411,传真机:7793240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裕华西路419号,总机:0311-303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