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虽已是七十四的老人,却能生活自理,也减轻了国家和家庭的负担。回忆自己的一生,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等错误的事情,可以说是对得起国家和人民的。自从学了法轮功,我坚持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有几次上街买东西时,人家多找了钱,我当时退还。又有一次,单位出纳发工资时,我回家清点发现多出一百元,随即退还,从不多得一分不该得的钱和物,以善以德待人,身心健康。
可是,99年7.20后,江氏独裁发动对大法的迫害,残害好人。当地派出所警察几次无故就把我非法拘留坐牢,如有一次我到地质队一位战友家玩,被恶人非法绑架去拘留所,关押半个月,说是“特殊时期”。也不知什么“特殊时期”需要把我这个做好人的老头子关进监狱。
2002年11月份,十六大前夕的一天,单位王××和李××来找我说:“你等着派出所找你有事。”一会儿派出所几名恶警开警车来说:“某某领导找你谈话,一下就回。”连骗带绑架,非法把我送到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什么理由、手续都没有,非法关押我15天。至今非法关押我三次共38天,非法抄家两次也没有抄到什么他们想要的“证据”。
2001年7月,由开发区姓胡的和温泉镇顾晓辉为主,有五个单位各来一名干部为监管员,在镇所属的企业招待所开办封闭式的洗脑班,实际是变相的坐牢狱,从精神上对我和大法弟子共五人进行毒害,强迫看栽赃法轮功的自焚假象,肆意的造谣和谎言使人恶心。我们都抵制不听。到半月时要每人交费800元,最后洗脑班以失败告终。
四年来,每逢节假日和所谓特殊敏感时期,均由单位办公室人员轮流监视,使人身自由都受到威胁、限制和打击。在精神上随时受到拘留、坐牢等恐吓,在经济上于2001年由单位主任周××宣布停发我工资4个月,在拘留坐牢和洗脑期间榨取资金1600多元。另外在2001年我孙子参军已经选上,说我是炼法轮功,孙子受株连就此去掉他的名字,致使他心情遭受打击。我只想做个好人,却遭到无辜打击至今苦冤无处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