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议员:中国对无辜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应该受到谴责

【明慧网2003年9月13日】美国新泽西州国会议员拉什-豪特(Rush Holt)2003年9月9日在致全球营救法轮功学员委员会的信中表示,中国对无辜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豪特议员在信中说,你们致力于让美国公众更多地了解热爱和平的法轮功学员及他们在中国持续遭受的可怕虐待。我也为新泽西议会今年春天一致通过呼吁立即释放所有在中国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的AR23决议而喝彩。我也同样认为中国对无辜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应该受到谴责的。法轮功是一种和平的精神信仰。法轮功“真善忍”法理正在帮助千百万的人们过上更快乐及有意义的生活。

他说,我深深觉得美国应该发挥其国际领导作用,强烈表达对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满。中国应该从释放被XX党当局监禁的美国公民查尔斯-李医生一事着手做起。2003年3月12日,我和其他82名众议员一起签署了一封由国会议员安娜-艾舒发起的信,呼吁中国政府“尽一切所能保证查尔斯-李的安全并立即促其获得释放。”

豪特议员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是受到国际民事和政治权利公约所保护的,也是受到中国自己的宪法保护的。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攻击是无耻的,应该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我保证我将运用我在国会的职能表达我对中国政府对法轮功采取不人道政策的反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