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也接触了很多流离失所和专做大法工作的同修,好像没有发现两篇文章中提到的那么严重的问题,大家做得基本都很好,偶尔有个别同修在某段时间出现问题,一般也能在同修的善意提醒下有所改变;即使有的比较固执,也不会对整体造成什么影响。两位同修看到的问题那么严重,是不是也有随心而化的因素呢?当然这其中不排除地区间状态上的差异问题。
下面谈谈我的一些体会。
一、我的一段经历
几个月前,在做资料的过程中,几位同修都发现(反应最强烈的是我和同修A)同修B在做大法工作中很不在法上的问题,表现形式非常严重。我甚至还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过B的问题,发表后,看到编辑同修在后面给我添了如下这么一段:
98年8月师父在新加坡法会上回答问题时,有人问:“问:对于一个修炼大法的人不同化法,说假话有所不理解。”师父说:“我给你们提高最快的办法就是叫你们互相之间在矛盾当中表现出你们的弱点。你们却一遇到矛盾就推开它,指出别人的缺点,不看自己,那怎么修啊?这恰恰是我要给你们提高的一个最好的办法,所以你们的观念一定要扭转过来。至于说我们学员说假话,真的也有些人心性表现得差。这样的人我们能够帮助他就指出来。但是我想真正的提高还得靠他自己,他自己不学法,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但是反过来讲,提高是他自己的事情,他落下了,他不想提高,修不上去的还是他自己。”其中再次点出“观念一定要扭转过来”。同修在文章中说,真的,什么矛盾也不是自己不修自己那颗心和不善待别人的借口呀!我觉得同修的认识非常对,因为修炼人任何矛盾中都要修自己,而修炼就是一个从根本上转变自己观念、从人走向神的过程。
看后很受触动,心想一定要修自己、找自己,可找来找去还是觉得“这里也没有我什么问题呀,他的问题很明显嘛”。这样一边在心里耿耿于怀、一边替B担心(害怕他被邪恶钻空子)的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A遭到了邪恶之徒的骚扰,虽然后来在正念下安全脱险,但对整体的大法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紧接着,我身边又出现了种种危险信号,处于一种非常不稳的状态中,也对整体的大法工作产生了影响。在这过程中,B积极协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事后,我深刻反思,不禁问自己:如果B的问题真的那么严重,为什么B没有遭到邪恶的迫害,反而是觉得自己“没有问题”、对B的问题最耿耿于怀的我和A遭到了邪恶的骚扰?我想这或许可以说明我和A的问题要比B严重。
回想在此之前,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B的问题那么显而易见、不可原谅,那难道都是随心而化的吗? 修炼中有很多复杂因素,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不能得出一个明确结论。但这段经历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教训:不论看到别人的什么问题,哪怕表现得非常严重,也不能动心,一定要修自己。
当我的心真的从根本上扭转过来之后,没有任何表面原因地、B有了180度的变化:精力似乎又全部投入了大法工作中;对于我工作的配合,也表现得前所未有的热心、周到、细致。这让我对于师父的那段法有了更深的体会:“是因为你自己不对劲儿,和这个宇宙特性拧个劲儿,就发现周围的一切跟你都不协调了,就是这么个关系。你自己把它协调过来,一切都顺了,就是这样。”(1)
二、对于文中提到的问题的几点看法
1、一个同修的问题会不会、该不该对整体起决定性作用
两篇文章中都提到了“有问题”的同修自己的问题会对整体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和后果。
我想这个问题要两方面看:整体中任何一个同修出现严重问题当然都会影响到整体;但另一方面,如果这个“整体”那么容易被一个人影响、带歪、乃至“损失殆尽”,那就说明整体本身就太脆弱、太不成熟,其中的每个成员都有责任。
师父讲过这样一段法:“你们每个人都在修炼中,也很可能会做错什么事情,但是对别人不起绝对作用。尤其别人也是修炼人。修炼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如果她在干扰面前,能够坦然不动地把握住自己,那才叫修炼呢!”(2)“一正本身就压百邪”(3)。应该是多数人正的场纠正一个人或少数人不正的东西,而不该是多数人被少数人不正的东西带歪。荷花尚能“出淤泥不染”,何况我们呢?
2、“人以群分”
很多同修都深有体会,往往经常接触的或一个圈子中的同修有很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在不足方面经常存在共性。所以整体出了问题,一般都是每个成员都出现了严重问题。没有问题的同修一定不会被波及,因为法不允许。
那么看到别人的问题那么严重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看看自己。对方很可能就是自己的一面镜子,极少数会出现自己完全不存在问题的情况,这时自己在这个圈子中存在的意义或许就是完全不动心地、善意地提醒,引导大家回到法上来。如果在整个过程中,自己既没有任何问题,又能自始至终心态平和的积极帮助,而对方又固执地不可改变,那么很可能自己会脱离开这个圈子,因为你自己没有和那种不祥和的场存在共性、能够沟通的地方了。
3、陷在具体矛盾中时,是无法归正别人的
同修之间出现矛盾时,往往是与他们没有太多实质关系的同修能协调好,就是因为那位同修是“圈外”的,不会对任何一方抱有成见,也不会陷入具体矛盾中。陷在矛盾中的同修去谈“本着对法负责的精神指出对方的问题”基本上就不太现实了。因为带有太多杂乱的、不正的东西是难以打动人心的,那样谈的结果很可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执不下。
这种情况下倒不如双方(至少是自己)放弃向外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暂且放一放,静下心来学学法。真的冷静下来了,法学好了,局面就一定会有变化。
注:
(1)《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
(2)《法轮佛法》(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
(3)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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