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香港需要一个大大的防“病毒”口罩(图)


谎言:令香港的新闻业、旅游业及商业陷危险之中
【明慧网2003年6月4日】([注]本网站所转载的参考资料皆为非修炼界人士所撰写,不一定和法轮功学员的认识相同。)

今年2月11日,在中国广州的一个记者招待会上,当地的官员对提问的香港记者说:香港民众不必对当时正在广东内地流行的一种神秘疾病担忧,那不是一种新的疾病,而且已经为完全控制住了,香港公众应该相信中国的政府。

现在我们知道,在那个所谓“被完全控制住了”的时期,当地因该病死亡的实际人数比当时官方所承认的数字高出了好几倍。

作为结果,在这次记者招待会的十天后,一种后来被称为SARS的病毒悄悄地跨越罗湖桥,进入毫无防备的香港,再由香港扩散到世界。它夺走上百的港人的性命,令数千港人染病,并使香港经济倍受打击。

今天,在“香港回归”的五年多之后,还有另外一种“病毒”正在处心积虑地要进入香港,那就是“对23条立法”。它的目标是破坏香港的新闻、言论和结社自由,压制港人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权力,而那些正是香港社会的免疫系统。尽管香港特区(SAR)政府和内地政府的官员都在信誓旦旦地劝说港人不必担忧,但这个病毒将从根本上侵蚀香港社会运行机制,将所谓“一国两制”送入坟墓,并成为香港体制彻底中国化的转折点。

以上两个病毒的传播,都借助了一样的工具,那就是谎言和掩盖真相。不仅仅是2月11日,不仅仅是4月20日以前,时至今日,中国政府不但仍然在禁止传媒未经官方批准自行报导疫情,而且仍然在以“造谣传谣”的名义抓捕相互转告疫情的民众。

根据现在拟定的条文,23条实施以后,当再发生类似SARS这样威胁香港的疫病,而内地隐瞒真相,对此秘而不宣的时候,如果任何香港传媒或普通港人对有关真相进行披露、报导或交口相传,都有可能会被以“非法披露机密”的罪名关进监狱。

就在上个星期,杨子立等四名关心中国社会问题的青年学者,由于私下交流意见而被判刑八至十年;再早二星期,四川的黄崎,由于举办寻找丢失儿童的网站而被判重刑;去年十二月,也就是SARS开始在中国流传的时候,北京女大学生刘荻因为在网上表达意见而被抓,至今未被审判。

23条立法以后,所有这些都有可能在香港发生。

为了香港社会的健康,为了香港民众的健康和安全,也为了中国大陆民众的健康和安全,甚至我们这里每一个人的健康和安全,香港民众需要对真相的知情权和对谎言的揭露权;香港需要一个大大的防病毒口罩,那就是:抗拒23条的立法实施!

(本文根据张小刚在澳大利亚悉尼“揭露谎言,挽救生命”公众集会上的发言整理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