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象电话录音效果好;对《洪法小喇叭的制作》的补充

【明慧网2003年6月24日】讲真象电话录音效果好

明慧网2003年6月18日的《RFA:美国法院审理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诉讼(录音)》,用于向大陆同胞讲真象,效果不错。

建议:多做点类似不同内容、不同时间长短(2-5分钟)的讲真象录音。在海外,有些同修普通话讲得不太好,有些又不知道打电话后该讲些什么。用录音可以让更多的海外同修利用电话(或电脑)向大陆同胞讲真相

对《洪法小喇叭的制作》一文的补充

《洪法小喇叭的制作》原文见: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8/8460.html

补充:停播定时器脉冲到,直流继电器6得电,其常闭节点7断开,从而使喇叭的功放、单放机和继电器电源断开,常闭节点又闭合,又为下一步做好准备。要注意可控硅管的筛选与发热。调试时两定时器处不能悬空。如果不接单放机,而接MP3或12V电源喇叭,就在单放机的位置接一继电器和串接停播继电器的另一对闭节点,摘下功放,其余不变。而MP3及功放要分别串接这启动继电器两对开节点及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