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酷刑致残

——残忍的上绳,撕心的巨痛、难熬的困倦、淋漓的汗水

【明慧网2003年5月4日】我是河南省一名大法修炼者,由于不配合邪恶的强行洗脑,被非法判劳教三年。于99年12月被送进河南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

在那里受的是非人的待遇,每天要干14-17小时的活,甚至更长。星期日多数加班,很少休息,每个大法弟子由2-4个犯人包夹,全天24小时在它们的监视之下。

一些恶警任意打骂大法弟子,拽头发,撕嘴,脚踢,搧耳光,拧大腿内侧,并指使犯人打骂大法弟子,并给以减刑奖励。大法弟子李霞、严红、刘春兰等多次遭受毒打,她们被拖翻倒地,拳打脚踢,用脚踩身上,打得满地翻滚。大法弟子李霞因此致残,大小便失禁,两腿沉、痛、酸软无力,走路靠人搀扶,在车间的地上躺了一年多,解教时还两条腿打着晃走出劳教所。大法弟子闫香凡说了句“大法好”,一恶警上去撕着闫的嘴拖进值班室。大法弟子孙江义在宿舍被邪恶犯人打,就找到干警反映被打之事,这个恶警不但不过问被打之事,反而问孙,你说“法轮功好不好?”孙回答“好”,恶警“啪”一个耳光打在孙的脸上。就这样一边问一边照脸上左右的搧耳光,打得孙口鼻出血,鼻青脸肿。凌晨,大法弟子张海丰早早起床准备炼功,被几个邪恶犯人知道,冲到床前把她从上铺拖下来,把全身衣服扒光,按在地上拳打脚踢,之后不让穿衣服,在宿舍门口冻她,伤痕累累的她站在寒风刺骨的门口冻得全身发抖。四个犯人在恶警的指使下,把崔秋菊拖到后院不由分说暴打一顿,打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不久,劳教所接到“上面”通知,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升级。恶警们使用刑具,诸如警绳,电棍,老虎凳,集体在烈日下曝晒等手段,对200多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迫害。2001年12月27日早,干警与保安一起行动,把几十名法轮功学员押进“执法队”,逼迫我们写“保证”,不写就用刑。我们几十人被执法队分别隔离为一人一间房子里,由干警与保安轮流值班看守,不许打瞌睡,不许坐,站着不许靠墙。被用刑,不时听到凄厉的叫喊声。

4个恶警叫我跪下,我不屈服,它们就用膝盖顶我的腿弯,顶几次没顶倒,它们在我的腿弯处又是踢,又是踩,忙乱了一阵子就走了,一会拿着绳进来,还邪恶地说:“这警绳买了几年还没用过,这一次叫法轮功用上了。”说着叫我把棉衣脱下给我捆绳,还说我年纪大了,比他们[其他大法弟子]少受多了。后听同修说。有的被烟头烧,有的坐老虎凳,皮棍打,电棍电。恶警对我们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怎么能这样惨无人道呢?时间在一天天延续,身上的绳越捆越多,增加到三根,一根捆着两个脚脖,一根反捆双臂,把两手捆得都快触到脖子上,一根从脖子拉下来捆到脚脖上,欲站不得,欲蹲不能,保安还不时托着我的两个膀子往一块挤压。我们这些已经绝食抗议23天连走路都打飘的人,又被连续罚站了四天四夜,而且还在不停的上绳,撕心的剧痛、难熬的困倦交织在一起。尽管户外下着大雪,我们却被折磨得大汗淋漓。我右臂被捆残,胳膊酸沉,疼痛无力,夜不能睡,三个月后右臂肌肉明显萎缩,大法弟子严红手臂被捆致残,手不能弯曲,且半年后还未消肿,最后被保外就医。

我们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入所后被分为四队,被打残致残的案例每个队都有,我仅举了发生在身边的几例。八个月后我胳膊好了,但现在仍是一个粗一个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