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邻水县曹志荣全家六人被无理判刑、劳教

【明慧网2003年5月29日】从1999年7月22日以来,四川省邻水县公安局国安大队大队长李吉良、副大队长赵勇、副大队长胡渝等人以执行“上面的指示”为由,迫害邻水地区大法弟子。对坚持修炼的大法弟子采取办洗脑班、拘留、抄家、罚款、劳教、判刑等手段肆意迫害,被迫害的大法弟子上百人次。尤其恶劣的是他们对一些非常坚定的大法弟子进行残酷殴打、反复无期限的关押。

邻水县棉麻公司职工(大法弟子)曹志荣全家六人坚修大法,被邻水县610及李吉良、赵勇、胡渝等人多次迫害。

曹志荣曾被非法判刑三年,折磨得奄奄一息后由亲人领回家,被迫流离失所。曹志荣的妻子唐素兰被非法劳教三年;大儿子曹平被邻水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后,被李吉良、赵勇、胡渝等人多次毒打,手脚都被打断,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小儿子曹继光在重庆被抓回后被打得死去活来,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女儿曹雪芹在重庆被非法抓回后受到酷刑折磨,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女婿张吉安在重庆被抓后送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劳教三年。被李吉良、赵勇、胡渝等人酷刑折磨的大法弟子还有周阳华、高海、江广华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