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强大的正念之场的作用下,恶徒们害怕了,再也没逼问我们什么。再以后我们炼功,他们也装着没看见,很少到门外看了。之后,我们就绝食抵制非法关押。我绝食第七天,他们强行灌食。后来,就逐渐放人了,最后强迫家人向市公安局和乡派出所各交3000元钱,又强制家人代写“保证书”才放人。
2000年2月份,派出所两个恶警到家中欺骗说要办“学习班”(实为“洗脑班”),把我抓了进去,也不给饭吃,迫害我们。我们四个人一切磋,决定绝食抗议,绝食第四天,他们叫村干部和家人来逼我们写“保证书”,我没写,堂堂正正地走出来。
第二次上访是2000年7月4日。早上到了天安门,远处来了一个警察说:“你们今天炼功了吗?”我们说还没炼呢。警察用手机联系,1小时左右,开始大面积抓人打人,把我们在天安门广场上炼功和打横幅的大法弟子一起抓上了警车。到了北京当地派出所,恶警又打又骂,我们就和他们讲道理,后来他们就问我们是哪里人,我们没说,他们是从口音中辨出来的。接着通知我们当地派出所把我们带了回来。到了傍晚,市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几个人就用高压电电我们,我一进屋门市公安局局长就逼我坐在地上,他问我又上北京了,我说去了。他就叫另一个人把电线接在我的两个大拇指上,恶局长踩着我的脚,有摁住头的,有摁住肩的,还有电的,就这样连骂带电,电了三次,电得我直喊,裤子也尿上了,但我就是没说“不炼了”。后来,他们说,第一次上访的交6000元钱放回家。我们三个是两次上访,不让走,在派出所里又关了10天,这期间,白天被铐在太阳下曝晒,晚上也铐在铁柱子上,不让睡觉。到第10天,他们又把我带到了拘留所,所里有个狱警把我吊铐在铁条上,大约一、二个小时才放。在所里我们向犯人洪法、讲真相,叫他们知道做人的道理,教他们背法、炼功。有一次,我们炼功时,被恶警看见了,将我们连打带骂抓出去,逼我们趴在又脏又湿的地方,有的被关在厕所里。后来我想,我们没有错,不该被这样对待,正念一起,一会儿就放了我们。到了16天,他们又叫家人交6000元钱才把我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