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上访遭村委停水停电、勒索上万、株连家属

【明慧网2003年5月11日】我于1995年阴历9月19日喜得法轮大法,真正按照师父的“真善忍”标准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得法后不仅使我的身体健康,至今7年半从未吃过一片药,更大的改变是我在现实社会中的利益争斗当中养成的拜金观念、做人隐蔽圆滑的思想和行为通过拜读师父的《转法轮》,都已不存在,我努力按照师父所说的“在各种环境中都得对别人好,与人为善”去做。

自从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遭受迫害以来,我和我的家人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先是镇派出所与本村保卫科逼迫签字写不炼功保证,交出法轮功书籍,不服从就在本村高音喇叭上广播,停水、停电、家属不允许参加本村单位工作。在说理无门、讲真话无人听的情况下,我于2000年1月3日本着对社会和人民负责的心情去北京上访。刚到天安门就被警察盘问后带到离天安门不远的一个派出所,他们有的用脚踢我,有的搜身、搜包,其中一个警察把我给女儿买的两只玩具手电筒拿走。大约半小时后,被我市驻京警察带走又是搜身、搜包,抢去我800多元,不准吃饭、双脚脚尖对立、两手垂直罚站10多个小时。我在拘留所里承受着迫害,我的家人同时也在受难,不法人员在全村高音喇叭里广播诋毁我的上访行为,家里被停水停电,丈夫不允许工作,父亲被扣去退休金,孩子不敢乘坐学生车上学,并被镇政府、村委共罚款12000元,印发小报通报各户村民及各单位。

2000年8月2日,我因证实大法讲真相被村委罚款2000元,又是印发小报通报各家各户,高音喇叭广播。后被非法拘留半个月交5000元保释金。在拘留所里警察使用了各种刑罚,吊铐、电棍电、双手抱头赤脚蹲跳,大热天挽起裤脚跪爬,还必须赤脚,连袜子都不许穿,双脚绷直不许弯曲,双手放在脚上低着头蹶着,用胶皮棍打。

2001年3月,市610办公室、镇政府、村委保卫科,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把我强行抬上车送进淄博王村劳教所洗脑,想利用欺骗手段让我放弃修炼,放弃信仰“真善忍”的自由。本年9月,他们又一次想抓捕我进洗脑班,为了躲避迫害,我只好躲了起来,警察私自开我的抽屉和大衣柜,地毯上留下的是泥脚印。

自从江××掀起了镇压法轮功运动以后,我和家人从未过上安心的日子,整天在提心吊胆中度过。被看管是经常的事,有时出门办事,村委保卫科长派保安跟着;有时被跟踪;有时被拦截回家;有时进家看我在不在家;有时打电话骚扰,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