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看自行车的大姐的一封信

【明慧网2003年5月10日】

大姐:您好!

您记得吗?我们之间曾有过三次令我印象很深的交往经历。

第一次:我们初次见面,在我主动远远的追过去给你送看车费时,您被感动了,委屈地向我诉说了当天发生的几件不平之事,一个骑摩托车人蛮横地不讲理不给钱,记得您说过这样的事情还不只这一例,时有发生。也就是这一次,我告诉你我炼法轮功。

第二次:已是寒冬,寒风凛冽,我办完事开车要走,却找不到早晨已来看车的您。和我同时出来的还有一个常人,他看您不在,打开车锁扬长而去。我没有走,站在原地,迎着寒风等着您,二十分钟过去了,我又在附近找您,沿着一排小商店挨屋查看,我知道您没走,一定是在哪个屋子内避寒取暖,因为我知道您也是一个对顾客负责的人。果然您从一个小屋子内走出来对我说:“找我的吧。”我说:“是,我给您看车费”。说完递上一角钱。您接过钱,解释说:“天太冷了,钱都不能要了。”可是我没有告诉您,就为了给您这一角钱,我在您挺不住的寒风里挺了近半个小时。

第三次:正是正月,我开车临走时把一份法轮功真相资料送给您,嘱咐您回去认真看。却不料您看了一眼,随手扔进一台自行车的车筐里,说:“有啥用,不劳动者不得食。”我遗憾地捡回那份材料,因您当时正忙,我无法和您说得太多,只好离你而去。

回来后,我一直想着您那句话。我明白,您是说:只要劳动就能吃饭,此外其他什么事都与你无关。“不劳动者不得食”这句话没错,可是我只是想问您,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您没劳动吗?有人却不付您钱。第二次那个寒冷的冬日,您没劳动吗?有人也不给您钱悄悄地走了。仅我亲见这两次,就知道您的劳动有一部分是白付出了,没有回报。可见,“不劳动不得食”这句话是有条件的,什么条件?都是大家是好人的情况下,它才成立。如果这个世上,都是坏人或者坏人很多,那也许就是“劳动者也难得食”或“不劳动也得食”了。想一想,您自己和您身边的事情,这样的事情不也发生了吗?如果这个世上坏人多,好人少,那好人是要受欺负的,好人的劳动就得不到公平的回报,甚至会受其它伤害。我这样说您一定会有同感。

大姐,在那寒冷的冬天,我等您找您,也许您认为就是给您一角钱。其实那岂止是一角钱的事啊!那是一个炼法轮功的人对善良人辛勤劳动的珍惜,是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体现。是法轮大法的法理教我这样做的,因为法轮大法教人时时处处做好人,凡事要为他人着想。我要不炼法轮功,我会和那常人一样走开的。说到此,我才能跟您说,其实,法轮功真象材料和您是息息相关的,因为他在告诉世人,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好功法,告诉世人现在有一大批做好人的人正承受无辜的迫害,也告诉善良的人,那些迫害这些好人的人有的已遭恶报,而善待这些好人的人也已经或将来会得到福报。法轮功的真象材料正是在启发世人的正念和善念,启发更多的人能做好人。如果好人多了,坏人自然就少了。那善良的人不就受益了,那时您的劳动才真的会有良好的环境与公平的回报。

以上所言,望能引起您的深思。

大法弟子
200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