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化肥厂第四生活区居委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明慧网2003年4月21日】自99年7.20以来,我们不断地从明慧网上看到关于石家庄化肥厂第四生活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据不完全统计,小小的一个生活区3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1人被非法劳教2次、1人被报批劳教因身体不适未遂,5人曾被迫流离失所,被非法关押达30人次。经过我们搜集整理,现汇总如下:

1、99年10月,党兰凤(女,50多岁,该厂退休职工)因依法进京上访被非法刑事拘留,关押于新乐县看守所。

2、99年11月,王晓英(女,50多岁,该厂退休职工)、曹曾芬(女,50多岁,该厂职工,现已被非法开除)、耿淑芹(女,40多岁,该厂职工,现已被非法开除)、孟照文(男,40多岁,该厂职工)、胡铭智(男,40多岁,该厂职工家属)、郝秀芹(女,50多岁,该厂职工家属)、孙青俊(女,20多岁,该厂职工,现已被非法开除)、王华(女,20多岁,该厂职工家属)、胡亚婵(女,20多岁,该厂职工家属)因依法进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关押于东风路派出所。

3、99年11月,党兰凤被非法劳教三年。

4、2000年春节前夕,孟照文和胡铭智被非法关押于灵寿县看守所,一个月后胡铭智被释放,孟照文关押一年后被非法判刑五年,现监外执行。

5、2000年春节,郝秀芹因公开炼功被非法拘留近一个月。

6、2000年5月,曹曾芬和郝秀芹被分别非法关押于新乐县看守所和灵寿县看守所,一年后两人均被判刑五年,关押于河北满城监狱。

7、2000年5月,王晓英、李秀温(女,50多岁,该厂职工家属)、胡亚婵、王华、孙青俊被非法关押于胜利北街办事处一天。

8、2000年7月,胡铭智、王晓英、孙青俊、王华、胡亚婵、任艳芳(女,30多岁,该厂职工家属)、任艳芝(女,30岁左右,该厂职工家属)被非法关押于义堂旅馆洗脑班达十多天,被勒索二百多元生活费后释放。

9、2000年10月,耿淑芹被迫流离失所,并被公安非法通缉。马淑芹(女,60岁左右,该生活区居委会主任,现已被非法开除)关押于石家庄看守所达一个月,李桂芝(女,50多岁,该厂职工家属)被非法拘留数天。

10、2000年11月,党兰凤被释放后因不愿再受迫害,被迫流离失所。

11、2000年春节前夕,任艳芳、任艳芝、胡铭智、孙青俊、王华、王晓英被非法关押于东风路派出所、胜利北街办事处等地,关押时间最长的达两个月之久,以勒索1000元或2000元保证金后释放。

12、2001年8月,耿淑芹、党兰凤被抓,关押于胜利北街派出所,三个月后两人被非法劳教,其中党兰凤是第二次被判劳教,关押于第五大队;耿淑芹因迫害严重身体不适,劳教未遂。

13、2001年8月,王华和王柱保(男,50多岁,该厂职工家属)被迫流离失所达三个月。

14、2001年12月,孙青俊被迫流离失所至今。

15、2002年6月,周俊欣(男,40多岁,该厂在职职工)被非法关押于看守所,被勒索钱财后释放。

16、2002年6月,王华和王柱保再次被迫流离失所至今。王柱保被勒索5000元钱。

17、2003年4月4日左右,胡铭智被邪恶之徒围困于家中,后被迫流离失所。

以上是化肥厂第四生活区居委会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记录。该居委会积极向其邪恶上级“汇报”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的日常活动;积极整理法轮功学员的“黑材料”;暗中向邪恶610组织举报法轮功学员,致使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非法判刑、劳教。作为居委会的负责人充当江氏流氓集团帮凶罪责难逃。

在此正告石家庄市化肥厂第四生活区居委会负责人:你们的犯罪事实已记录在案,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经成立,江××已被告上法庭,中共高官已经开始为自己寻找后路,谁也不愿意为政治流氓甘愿作替罪羊而一条道跑到黑。“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你们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所犯下一切罪行,终会有一个公正的决断。

你们要记住:“历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希望你们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及早醒悟,悬崖勒马或许为时未晚。

石家庄化肥厂第四生活区居委会负责人:张芳、刘建林
联系电话:0311-6830845
邮政编码:0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