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修大法 不贪便宜为他人着想

【明慧网2003年4月15日】我是一名法轮大法的弟子,我从97年得法那时真是和法有缘。有一同修把老师的《转法轮》送去让我看,我打开一页还没看完,就觉得我得学这个功法,晚上我就到炼功点学法炼功。在没学法之前,我的身体是有病的,头痛、腰痛、腿痛,抽烟、喝酒、赌钱,在社会上总是争争斗斗的,吃不好,睡不好,搞得一身病。

修炼法轮功以后,在法中有初步的认识,然后回到家把供的那些不好的东西全烧了,从此以后我坚定地走上一条修炼的路。一个星期以后的一天浑身痛,腿痛。我当时悟到这是老师在给我净化身体的,当时我横下心来说:就是腿痛折了我也修,第二天不那么痛。过一段时间以后,不论是走路还是干活都是一身轻,从没有疲劳感。家庭也和睦了,妻子儿女都支持我,亲朋好友也都支持我。我无论做什么事都以法来要求自己,我在外砌砖有一次开工资给我多五百元,我当时就悟到,我是大法弟子,不能多要别人的一分钱。我和发工资的一说,给我多开五百元,再还给你,他愣了一下说,谢谢你,我说你谢李老师的高德大法吧!他说对。

自从江氏集团公然叫嚣阻止炼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来说就象天塌地陷一般的沉重。江集团烧书,没收讲法带、炼功带,做出一些伤天害理的损事,惨无人道的迫害。妻子儿女、亲朋好友都说别炼了,让派出所抓去怎么办。我说只要有这口气,我就修炼。

后来看到老师的新经文《心自明》、《路》等几篇经文后,我决定进京证实大法。然后,我和同修一起来到天安门前,和同修一起举着条幅,高喊:法轮大法好!几分钟后,我从天安门往里走,有5、6百米远了,回头一看有两名女同修打出条幅还没等说法轮大法好,就被警察拽住。这时我又往回跑,口里喊着“法轮大法好”,可是没到跟前,她们被恶警抓上车。我等了几个小时,后来就回来了。

从此以后,我更加坚定地走在了正法修炼的道路上。是李老师以宇宙的特性,真、善、忍为标准教导我修炼,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使我知道人生道路的根本。2000年我正骑自行车从大桥路过,一直往前走,从右面过来一微型车在转弯时没打转向灯。我以为它不能转弯,我就继续往前骑,它一个左转弯就把我和车一起撞翻在地。按交通规则他是违章的,我从地上爬起来之后,第一念想到的是,我是炼功人,然后我走两步,对着那司机说:没事,你走吧。就这样车走了,然后我到工地,项目经理和工长都说,你这是怎么了?我说我在路上被车撞的。他说车呢?我说走了,他们说给你多少钱呢?我说我是学法轮大法的,没有要钱。然后工长说,他最低也得给你两千元钱做赔偿。旁边一个人过来说最少也得要五千元钱,工长接着说,好人不一定有好报啊,你怎么能让他走呢?虽然我没有回答,但我的心里想的是:我是一名大法修炼者,为别人着想的人,就应该这样做。

我文化有限,请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