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福特指出,香港政府的做法已经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的规定,不但侵犯人身自由,更以暴力对待法轮功学员;另外,人权法案也主张宗教自由,因此港府在此次事件中,明显违反香港法律。
另外,廖福特也强调,这些学员不但全部持有合法签证,同时其中也包括部份与法轮功活动无关的人士,而香港政府一概以驱逐出境方式处理,且过程中施用不当暴力行为,因此港府应对此道歉,并针对海关及警察当天行为是否失当,应组成特别委员会进行调查。
法轮功成员代表指出,虽然台湾类似二二八事件的白色恐怖正在消失,但大陆对法轮功的白色恐怖正在开始,因为自从中国在去年六月开始禁止学员入境,就算拥有合法签证的法轮功学员仍会被香港政府禁止入境。她表示,这次入境的学员不但未持有危险物品、之前更没有危害香港秩序的纪录,但却被粗暴对待、强制出境,突显出中国对法轮功的打压。由于香港政府屈从中国的主张,在违反基本法规定的情况下,侵害学员人权,因此当天被驱逐的学员将透过法律途径向香港之政府求偿,追究港府在驱逐合法入境学员事件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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