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澳大利亚公民对遣返王氏夫妇事件表示关心

【明慧网2003年3月17日】

2003年3月14日

致:移民部长
菲利普.鲁道克,国会议员
堪培拉

关于:王均陶和王丽銮

尊敬的鲁道克部长:

我最近注意到有一个情况正渐被人知,就目前事态的发展来看会导致几位无辜的人士被关押和死亡。我指的是法轮功学员王均陶先生和王丽銮女士。他们正被关押在维拉乌德(Villawood )拘留中心等待遣返回中国。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认识了几位法轮功学员。我发现他们是非常仁慈、负责和热爱和平的人们。他们按照他们的修炼功法提高健康和道德。依我看,他们无论是访问者还是社会的一员都应当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欢迎。但是,这个星期二,王先生和王女士却被从拘留中心带到一架飞机上准备遣返回中国。仅仅因为王先生心肌梗塞发作才使他们免于遣返。你可能会问:“他们为什么不该被遣返回中国?”

我认为要想认识到遣返法轮功学员回中国的后果,首先应当考虑中国在过去10年里的事态发展状况:

1992年,法轮功首次被传授给了中国公众。作为一种拥有高标准道德要求的传统气功功法,法轮功受到越来越多民众的欢迎并迅速传播开来。

1998年,中国政府对修炼法轮功的人数进行了一次调查。这次调查发现在不到7年的时间里有7000多万人开始修炼法轮功。

1999年7月,中共领导人江XX在公安部里设立了专门打击法轮功的“610办公室”。该办公室下令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610办公室”被给予凌驾于包括司法、军队、警察和地方政府在内的任何政府部门之上的权力。

“610办公室”向全中国的警察和拘留中心下达命令,其中就包括这样的命令:“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看到任何在中国散发和张帖法轮功传单的法轮功学员可以“当场开枪”。

自1999年7月以来,估计有10万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捕,有2万多学员未经法律程序被判劳教,最高达18年。

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里遭受肉体虐待、殴打和酷刑折磨。已经有500多位学员死于监狱,中国政府以”自杀“为名证实了这个死亡数字。

警察被命令“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因此亲属看不到虐待的证据。

王先生和王女士由于修炼法轮功已经直接遭受了迫害。1999年,王先生在家中被捕并被送往海南省成麦拘留所。在那儿,他被要求写保证放弃修炼法轮功。当王先生拒绝后,他的面部遭到掌掴,警察说不让他离开拘留所一直到死。警察用电棍电击他的腿直到他昏迷过去。王女士去拘留所要求释放她的丈夫。她也被关押并受到殴打,11天以后才被释放。王先生终于得到释放。他们被释放后,私人证件被没收,并且必须每天到警察派出所报到。他们不得离开家超过一公里。

一个月后,王先生的妹夫被逮捕和拘留,2000年3月从拘留所回家后便死去。同年下半年,王先生的弟弟被判劳教一年。2001年2月,一位朋友告诉王先生夫妇,警察正在搜查他们的家并准备再次拘捕他们。这对夫妇藏在一个亲戚家里并于2001年4月份再次来到澳大利亚。

如果王先生夫妇被送回国,将会发生什么呢?他们会象一个自由的公民那样生活吗?或者他们会被再次拘留并遭受残酷的“劳教”?我认为第二个结果最为可能。如果这样发生了,我觉得我们没有尽我们的义务保护那些“因为他们属于某一种族、宗教、国籍、社会组织或持有特定的政治意见而有充足的理由担心会受到迫害”而不能回到自己国家的人们。

我真诚希望你能够用心倾听意见并通过支持他们的避难申请而帮助他们重新获得自由。我觉得这是一件相当紧急的事情,希望你能帮助尽快达到一个好的结局。

真诚的,

贾森.怀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