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我被严密监视起来,不准外出,不准合法上访,不修炼的家属也遭此虐待。我曾被强行洗脑三次。第一次, 1999年8月2日至8月5日期间, 在街道居委会会议室凡是炼法轮功的一律被强行写所谓的“保证书”。第二次,2001年2月8日(农历正月十六)至5月2日(四月初十),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两个多月。第三次,2002年10月31日被送洗脑班 。我被单独关在一个独家住户里直到中共“十六大”结束。这三次的强行洗脑,邪恶之徒用尽卑鄙手段,欺诈、勒索家属,罚款现金一万元左右(由单位替交) 。这只是我遭受非人待遇的一个小缩影。
2002年2月8日(腊月二十七),我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2002年3月份我租房处被恶警非法查抄,当时我不在屋里,恶人将我的身份证、现金存款、工资本都抄走,至今已一年了一直扣压我的工资不发,使我失去正常的生活经济来源。区610多次唆使我的儿女不给我钱,并恐吓我家人说:“你们给她钱,她就去做法轮功的事,她被判刑,你们当儿女的就得从单位下岗。”邪恶的区610之徒迫害大法学员使用卑鄙伎俩,还在大法学员中散布流言说哪个被判劳教的学员是某某某学员造成的。
2002年8月27日,派出所恶警将我从家中拖出来,鞋都没让穿,几个恶警连拉带拖把我抬上警车,我被非法劫持到派出所,恶警们强扭着我的胳膊两个多小时,也不让上厕所,我光着脚,浑身上下都是灰土 。
2002年10月31日我又被强行劫持到洗脑班,当时血压高达90---190,邪恶之徒见此情形,互相推卸责任,谁都不管。
目前在中国大陆还有数以千万的大法弟子还在遭受江氏流氓集团残酷的迫害,有的已失去生命,还有被非法判刑、劳教、送入精神病院、关进洗脑班、流离失所的不计其数。我在这里向美国联邦地区法庭作证控告江XX针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群体灭绝罪,恳请贵院认真查证,伸张正义,早日将邪恶之首江泽民及其帮凶推上审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