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媒体:诉吴案是营救中国法轮功学员之努力的一部份

【明慧网2003年11月6日】塞浦路斯媒体认为,起诉吴官正案是中国人民为营救中国法轮功学员付出众多努力的一部份,原告包括在中国有亲属或本身遭到中共(江氏政权)残酷对待以及监禁的中国人。

据塞浦路斯希腊文的“政治报”2003年10月28日报道,


吴官正是中共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的常任委员,以及中共指挥系统排名第三握有实权的人士。他在日昨访问塞浦路斯期间,发现自己被告上塞浦路斯的法庭。原籍中国的加拿大公民张昆仑先生代表原告向法庭提出控告,指控吴官正先生犯下反人类罪并要求民事赔偿,吴官正在访问塞国期间面见了塞国总统Taso Papadopoylo以及国会议长Dimitri Christofia。

然而由于塞浦路斯警方阻止职员执行任务,中共官员吴逃过本项控告案。虽然塞国政府公开表示对本案毫不知情,但本案律师莱瑞斯-拉依米斯(Laris Vrahimis)告诉本报,本案的“不判决”结果是塞国警方的一项政治决定。

本案案情经过

塞浦路斯“政治报”记者约翰-西林诺波罗斯(John Selinopoulos)在这篇报道中说,诉吴案是中国人民为营救中国法轮功学员付出众多努力的一部份,这些人包括在中国有亲属或本身遭到中共(江氏政权)残酷对待以及监禁的中国人。本案系有关支持遭到中共江氏政权明文禁止的修炼功法(法轮功),法轮功包括的修炼生活准则及其为中国文化的一部份,未获掌有实权的共产党的认同。

“政治报”说,尚待查证的网路信息指出,过去四年内有805名中国法轮功学员由于不愿被迫放弃修炼法轮功而遭到酷刑并因此而死亡。

“政治报”说,其中一名被虐杀的中国法轮功学员的妻子这次为协助本控告案也来到塞浦路斯,并且引起塞国人民对中共迫害法轮功事件的高度关注。透过小型调查,本报获知其他国 家也有类似的控告案,指控中共其它高级官员犯下侵害人权罪或残害人群罪,这些国家包括西班牙(2003年12月15日)、摩尔多瓦(2003年9月18 日)、亚美尼亚(2003年9月16日)、芬兰、比利时、法国、美国等国家。

指控访问塞国的中共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张昆仑先生指出,他在这名共产党高级官员任职党书记的省份工作时,曾遭到三次逮捕以及殴打酷刑。

透过本案,他要求吴就他所承受的身心折磨以及永久伤害给予赔偿,同时声明中共对所有法轮功修炼者施加迫害的政治手段的非法性,指认吴官正先生在此等迫害犯行所扮演的指挥角色,并且确认他们的恶行已构成反人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