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揭露当地邪恶的真象资料写作的问题

【明慧网2003年11月30日】自从明慧网刊登《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 ◎师父评语》以后,大陆各地同修纷纷行动起来,把当地的恶人恶行编写印制成真象材料,发向恶人的亲朋好友、同事及世人,对恶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但因为这些文章并非来自明慧网,没有经过明慧的校刊、校正,因此存在着一个普遍问题:

由于中国大陆大法弟子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这一点农村尤为突出,因此有些文章写的水平不高,(当然我们的文章并不需要用华丽词语去装饰)表现为:

很多语法不符合汉语规范、用词不当、有的文章一会儿写东,一会儿写西,一会儿又写东,一会儿又写西,整篇文章让人看了觉得结构混乱、有的文章文不对题,标题明明是×××干了些什么?文中却没有一件具体事例,只是泛泛而谈,看后让人觉得很空洞。

我们无论在哪一方面,都应该注意我们的形象。如果一个常人看后随口来一句:“写了些什么东西!”我想对于救度他(她)是非常不利的。一些同修不具备写文章的特长,可以把自己知道的恶人恶事讲述给有写作特长的同修代写。

内容问题:我们揭露邪恶的目的是为了救度众生,阻止邪恶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迫害,并不是为了总结恶人干的所有坏事。师父在《不政治》中告诉我们:“揭露邪恶、向世人讲清真象也只是说明大法与弟子们所承受的迫害,其根本目的是在救度世人。”笔者认为,在迫害材料充足的情况下,类似恶人赌博、看黄色三级片之类的恶行恶事如果对立体说明恶人的品格、为人等有帮助,可以顺带提一下,但不能作为主要内容,喧宾夺主。

个人认识,不对的地方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