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97年开始在户外炼功,集体学法。由于腿不方便,母亲一直陪伴我,无论刮风、下雨、寒暑,从不间断。通过修炼,心性提高,身体渐渐得以康复。
99年7.20开始,一夜之间邪恶势力铺天盖地的利用所有媒体进行造谣诬陷、恶毒诽谤法轮大法及创始人,逼迫法轮功修炼者放弃信仰,并上缴大法书籍。由于当时对法理解不深,不能严肃地对待大法修炼,做了不该做的事,把珍贵的大法书籍交给了居住单位,现在只要是一回想起来就痛心,后悔莫及。
99年9月开始,本地同修相继到北京上访,证实大法,我也于10月12日只身前往北京,但由于执著于和大法弟子一起上访,到京后没遇到同修后就回来了。这次虽没做好,但见证了当权者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破坏人权,独断专横的非法定性,抓捕和残酷折磨大法弟子的过程。
2000年3月,为证实大法,我与其他几个大法弟子到体育场炼功,被公安非法关押拘留15天。我们炼功,没有喧哗,没有影响环境,被戴上破坏治安的违法帽子,真是对国家法律严肃性的一种贬低,完全是一种政治迫害行为。
2000年7月19日,我与一同修到北京上访在车站被抓了回来后拘留15天。按照国家赋予的权利反映实际情况,就被非法抓捕关押。
2001年7月19日到一同修家切磋,遭公安非法搜查,并将我以串联的名义送到派出所,我不配合邪恶,据理力争,当时放回。当时的邪恶政策是二人以上学员在一起者,即视为串联和非法聚会,可任意抓人。
2001年8月17日,再次进京证实大法,在车站被拦截,恶警搜包时未发现横幅。坐汽车返回途中,公安追上来要我和另一同修上警车,我坚决不上,他们通知我爱人单位派车,欲送公安局,单位没配合邪恶直接把我带回了家,我知道是师父在帮我。后来公安看我不按他们的想法做,当即对家人非法罚款5000元。这才是非法聚财,不知钱用到哪里,不知谁发了黑财?
2001年9月3日,我和母亲去缴纳电费,在途中见到我的邻居(同修),送孩子报名上学,我就想把放在其家的书拿出来,这时我的父亲也刚好路过,他即尾随其后,将书夺了过去并带到了他的办公室。我就赶去要书,将书拿回。但不知道后来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情,被人举报,同修被抓,被抄家,下午公安又带人到我家抄书,我没让他们拿走大法书。这次的教训非常深刻,当时没把握好,给大法、给同修带来很大损失,同修被非法判一年劳教。我被非法关押了半年。这半年中我体会到了摔跤的痛苦以及修炼的严肃。后来听说邪恶之徒在局内召开座谈会,抄家时还动用了消防车扒窗子进屋。这才是非法抄家的一大“特色”。
2002年7月16日,我到师院内张贴真相资料,被保安人员发现,并举报公安局,我当时边讲真相边发正念,请师父加持,几小时后被放回家,但大法书籍、光盘都被抄走,只留下一本《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