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地区的状况来看,自1999年7.20以来,资料点和做资料的学员一直是邪恶集中迫害的重点。随着大法弟子整体在法上对发传单、贴真象和做资料的做法、安全和协调等诸多方面认识的成熟;以及在正法修炼中对自己所暴露出来的根本执著能清醒认识和提高,这方面的迫害逐渐被破除。从另外空间看,这是邪恶的旧势力面对大法弟子强大的正念和纯净的心态,没有了迫害的借口而导致迫害的失败。
但是,在这正法的最后阶段,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随着正法洪势的迅猛推进,通过电视插播的方式向大陆民众讲清真象揭露邪恶的技术已经成熟,且安全性能很高,这使得邪恶异常害怕,它们已清楚地看到了自己被淘汰的命运是不可挽回的,因此而集中了最后的余恶,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妄图找出做电视插播的和与明慧网联系的同修。最近国安已开始插手,上海国安对海外学员的迫害只是它们计划的一部分。据知情者透露,“上面”给他们每人几万元,供他们在学员出入的地方招募线人,当学员一进入香港,恶人就会从黑名单中将他们认出来,但不会动手,等学员一进入大陆海关,他们就和线人开始跟踪海外学员的活动。最近国安活动特别猖獗,它们采用秘密绑架、威逼利诱和收买等手段对在被迫害中因有执著而一时糊涂的人,让他们在学员中卧底并按邪恶意图,诱使那些它们认为有可能与海外联系的或有可能从事插播的同修去做插播,并引诱海外学员回国搞插播,以便制造又一起“李祥春事件”,用来继续搞欺骗宣传,蛊惑不明真相的人们认同其“镇压有理”的说辞。在我们地区,此类迫害案件已有发生,望能引起全体大陆同修,特别是做插播真相的同修的高度重视。
这种现象直接反映出邪恶对其丑恶被大面积曝光的极度恐惧心理,以及对此而采用的极其卑劣和下流的手段。
从另一方面,是否也反映出我们大陆学员整体对于电视插播本身在法理上的认识尚不十分清晰,只是单纯地认识这是救度众生应该做的,舍吾命而不足惜;并没有从法理上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正当性有充分的认识,而给了邪恶以迫害的借口。
2003年11月19日明慧网头版登载的明慧记者林展翔的文章《法轮功的反迫害活动是合理合法的》,对于电视插播的合法性、合理性、正当性和正义性都给予了充分的阐述,建议大陆同修都能整体在法上真正认识电视插播的重要意义及其合法性。如果大法弟子整体对于电视插播的认识,能象诉江案一样在法理上清晰明确,同时正念铲除另外空间的邪恶旧势力黑手的操控,邪恶就失去了迫害的借口,它们面临只能是彻底的失败和淘汰。
正如《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邪恶》一文说的:“只有当我们真正溶于法中,从内心深处去否定和铲除这场邪恶的迫害,而不掺杂任何人心的时候,法的无边威力才能得以展现。”其实,也只有这样做好,电视插播才能安全地、大面积地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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