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电视:法轮功学员 控江泽民残害人权

【明慧网2003年11月15日】台湾公共电视11月14日报道,中国大陆打压法轮功学员已经不分国籍,七名曾经遭到逮捕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在律师的协助下,将在下周一递状控告大陆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等人,触犯残害人权罪,这是国内人士罕见,引用国际人权公约,在法院提起的诉讼。

来自美国的布来恩,除了是交换学生,还是法轮功学员,而这个身分让他在二零零二年到天安门参加法轮功活动时遭到大陆逮捕。

不只布来恩,全球各地都陆续有学员遭大陆拘禁,台湾七名曾遭逮捕的法轮功学员委托律师,依违反习惯国际法的残害人权罪以及灭绝种族罪,下周将向高等法院递状控告江泽民。

台湾法轮功学员也将在明天发动万人声援大会,希望这场首度援用国际公约国内法化的控诉行动获得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