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恐怖组织──610办公室


610办公室直接指挥各地对法轮功的镇压。图为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明慧网2003年10月8日】四年来,江泽民及其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组织“610办公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系统迫害,其制定的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政策通过江泽民和罗干的亲自推行,在全中国范围得到实施。但“610办公室”不见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公开机构名单的组织,被认为是一个在中国非法的秘密组织。

*610 的组织结构及其背景

据明慧网资料,1999年6月10日,在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个专职镇压法轮功的机构——“610办公室”,自中央以下,“610办公室”遍及全国城市、乡村、机关学校。该机构从成立、组织结构、隶属关系、运作和经费的各个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国政府的现有构架,并有超出中国现有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和任意使用的资源。由于该“610办公室”全面控制了所有与法轮功有关的事务,因而成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私人指挥系统和执行机构。整个中国政府都被胁迫听命于江氏镇压法轮功。这使得江及其领导的610有超越政府的生杀予夺的权力。

各种消息来源指出,在中共前政治局7名常委中,只有江一人竭力镇压法轮功,甚至连后来负责“610办公室”的李岚清当时也是不同意的。

正式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以1999年7月20日前后连续出台的几个文件为标志的。这些文件是:最早的中共中央7月19日的《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其后是民政部7月22日的决定;公安部7月22日的通告;新闻出版署7月22日的通知等。也就是说,“610办公室”的成立比中共中央的通知早了整整40天。按中共的传统,只有执掌实权的最高领导人才能这样破坏党的组织原则来达到其目的。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对“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罪行委员会的追查报告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央“610办公室”的成立未得到中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未得到国务院的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都没有授权给中国共产党及其任何附属机构直接干预和运作政府行政的权力,因此,中共中央在行政上直接领导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也是非法的;此外,各地“610办公室”及其所挂靠的各级政法委对公检法的领导同样违反了宪法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及不受干扰的规定;而且这个有两个正式对外名称和一个对内名称(610办公室)的组织不见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公开机构名单的组织,因此可以认定这是一个非法的秘密组织。

*迫害法轮功学员

罗干早在江氏集团系统地镇压法轮功前,就不断制造事端,以图栽赃陷害法轮功。1999年7月20后,罗干在全国范围多次指示:要严打“法轮功”。并亲自到各地布署指挥、监控迫害法轮功的具体措施。2001年2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妇女酷刑特别调查报告中指出:罗干了解2000年10月在马三家劳教所将18名女学员扒光投入男室的行径。据称,罗干曾多次给马三家监狱指示“要加大迫害法轮功的力度”。

“610办公室”非常邪恶。到目前为止,通过民间渠道证实的已经至少有793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很多人死于劳教所和监狱的残忍的虐杀。因为江氏集团严密封锁消息,这些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受害者中有北京工商大学(原北京商学院)经济学院30岁的教师赵昕,她只是因为在公园炼功被北京海淀分局公安人员绑架并殴打成颈椎粉碎性骨折,经历了6个月的极度痛苦后逝去。华尔街时报记者伊安-约翰逊在一篇后来获得“普利策奖”的报导中,描述法轮功学员陈子秀被山东省的警察打死的事件,几周后,她的女儿张学玲因为在报导中接受采访而被判三年劳教。除了这些被夺去生命的法轮功学员之外,还有数万人被劫持在各个劳教所,遭受着纳粹集中营一样的摧残。位于辽宁省的马三家劳教所在风雪天把法轮功学员衣服解开,铐在球架上,直到把人冻昏,满脸冻出成串的大泡;在漆黑的夜晚,把法轮功学员拖到厕所连续十几天的毒打,腿上的肉凹进去近一厘米深还流着脓水;位于北京的团河劳教所将黑龙江学员鲁长军殴打致脊椎断裂而瘫痪;将爱尔兰中国留学生赵明用六根几万伏电棍电击;将协和医科大学青年助理研究员林澄涛和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朱志亮摧残致精神失常……

“610办公室”在全国都设有分枝机构,它的另一个活动就是举办多如牛毛的洗脑班(美其名曰“学习班”或“法制教育学校”),任意绑架法轮功学员,剥夺他们的睡眠,强迫他们接受封闭洗脑,并以暴力威逼他们写所谓的“保证书”、“揭批书”。这种洗脑无异于灵魂虐杀,比肉体虐杀还要残忍。

精神病疗法被用来摧毁学员的意志。江苏省徐州精神病院把学员强行绑在床上打针、灌药,所谓的医务人员超剂量地给学员注射不知名的针剂,人立刻就昏了过去,不省人事。药物的作用发作时,人撕心裂肺地痛苦、疼痛。当学员清醒时指问那些所谓的医务人员:“为什么给我们这些没病的人打针、灌药?”他们说:“用这些药你们不会死的,只是很痛苦,如果你们说不炼法轮功了,就可以不给你们用药了,你们自己千万不能跑出医院去,我们不给你们逐渐停药,人会疯掉和死掉的,即使跑出去,别人也会把你们当成疯子再送进疯人院的。药性反应起来痛苦是难以想象的,非常可怕,后果不堪设想”。一天,一位学员在凳子上盘坐,院长走过来恶狠狠地说:“你还在炼功吗?就把你的针药量还要加得更大,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看你还炼不炼!” (明慧网2001年4月29日文章)

*在国内煽动仇恨

2001年2月6日,在中央610办公室主任王茂林、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赵勇等的鼓动和指挥下,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近千个社区的800万青少年,开展反对法轮功的宣传活动。各地青少年走上街头,深入社区,通过开辟反“法轮功”专题宣传橱窗,张贴挂图、招贴画,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攻击法轮功的宣传教育活动。报导中称,当天全国各地共张贴宣传画50多万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万份,举行集会200多场,共有800多万青少年直接参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2003年5月14日公布对自焚报导的调查结果显示,“天安门法轮功修炼者自焚案”是中国官方诬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但是,这个阴谋却在极短的时间内,点燃了十多亿不明真相的中国百姓的仇恨之火。

《华盛顿邮报》2001年8月的题为“中国(江政府)系统根除法轮功”的报导称,“通过对中国政府中一位顾问的秘密采访,了解到中国(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三个最关键的政策:暴力(酷刑),高压宣传(诋毁)和洗脑。”

据不完全统计,迫害的头三年中,在江和610指挥下,制作的攻击法轮功的宣传品包括:
l)几万篇反法轮功的文章和报导;
2)几十万小时的诽谤法轮功的电视和电台宣传,
3)耗资几十亿元人民币的反法轮功宣传运动。
4)几百万的反法轮功的漫画书籍,
5)几十亿小时的人工时间;

*将仇恨传播海外

江集团指使“610办公室”,把造谣与迫害延伸到海外。他们利用驻各地的大使馆及领馆在海外对法轮功学员监听、跟踪甚至雇请打手骚扰法轮功学员,任意吊销法轮功学员的护照,并在华人社区煽动不明真相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等等。在德国,由于中共施加压力,警力被用于驱逐江所住宾馆里具有中国人面孔的人,仅因这些人可能会对他提出抗议。在冰岛,一份法轮功修炼者的黑名单被发往全世界各机场,来阻止法轮功修炼者进入冰岛,从而确保江的访问没有抗议。当香港按着江的意愿驱逐要入境的黑名单上的法轮功学员时,香港的“一国两制”被质疑。这些做法,也给海外各地带来混乱和灾难,严重动摇那里的民主和自由的基础。

他们还向国外主流社会散布谎言,包括向政府官员、媒体、图书馆、非政府组织、社会名人等散发宣传资料。江本人曾直接将充满谎言的小册子交给前美国总统克林顿。而接到资料的加拿大国会议员克林说,“这种资料说服不了我,我曾经请外交部长谴责中国对人权的迫害。中国搞这一套不过是为他们侵害法轮功人权制造借口罢了。”2003年9月18日,不断接到此类宣传的加拿大议员安德斯说,“不要再把更多的此类宣传品带到加拿大,来反对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他们一直在试图压制宗教自由。不要来这里骚扰!在中国做这些事已经够恶劣的了!不要把这带到加拿大来!”

*610头目海外被起诉

2002年10月,法轮功学员集体在芝加哥的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与反人类罪起诉当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和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610办公室”。

2002年12月,一份刑事诉讼案被送到法国,指控前中国副总理、610办公室另一头目李岚清犯有酷刑罪。2003年7月,法国刑事法庭开始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610办公室头目罗干2003年9月份访问欧洲时在冰岛、芬兰及摩尔多瓦和亚美尼亚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和“群体灭绝”罪追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