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北票市法院非法对6位大法弟子判刑:赵国云10年,孙明哲10年,张海丰7年,王守芬7年,王秀英7年,徐小明6年。
关于此迫害案例的相关责任人:(区号0421)
裴华:610主任,办公室电话5812610,宅电5820008,手机13190265956。
王学:法院院长,办公室电话5828158,宅电6812999,手机13904219203。
刘国庆:国保大队大队长,办公室电话5816187,宅电5823819,手机13904212633。
以下诸人均参与迫害法轮功:
刘子余:市委书记,办公室电话5822523,宅电5821285,手机13904212328。
肖建辉:市委副书记、市长,办公室电话5812238,宅电2610808,手机13504218888。
朱长玺:市委副书记,办公室电话5823472,宅电5823855,手机13842197188。
李明芳:政法委书记,办公室电话5823740,宅电5826719,手机13904212936。
曹洪祥:公安局长,宅电2620819,手机13904918397。
房振华:公安副局长,办公室电话5826418,宅电5822369,手机13904212280。
于尚文:北票南山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电话5813569,宅电5892258,手机1390415889。
赵新德:北票城关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电话5812437,宅电5891961,手机13704915883。
白广吾:北票三宝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电话5687064,宅电5892219,手机13904212466。
任国成:北票三宝派出所指导员,办公室电话5887064,宅电5801433,手机13019936885。
孙千:北票冠山派出所指导员,办公室电话5881978,宅电5892155,手机13704917830。
杜德增:北票桥北派出所所长,办公室电话5833421,宅电5850313,手机13942114299。
杨俊生:北票桥北派出所指导员,办公室电话5833421,宅电5891422,手机13500415085。
阎久玲:国保大队指导员,办公室电话5816187,宅电5825808,手机13500417062。
康国忠: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电话5822278,宅电2961715,手机13504210655。
明志友:教育局局长,办公室电话5822279,宅电5815125,手机13942115252。
张自成:教育局副局长,办公室电话5817665,宅电5824220,手机13704915473。
李鸿武:北票市第七中学校长,办公室电话5816193,宅电5817636。
请海外同修向其本人及家属打电话讲真象,窒息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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