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倍珍惜真相资料

【明慧网2003年10月29日】一个月前我这里接到一批真相材料,有的学员在县城居民区派发后,本地区负责协调的学员,便从个别常人那里听到一些反映,说资料里有“蛤蟆精”这个词,认为我们骂人。经仔细阅读,发现资料里还有一个词因时间推移现在用显得不妥,几个负责协调的学员商量后,决定将所有未发的资料全部烧掉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很痛心,因为此事做得过于草率,走了极端,是被邪恶钻了空子。这批资料的内容我看过,其实很好。文章切中邪恶要害,有极大的震慑作用,警示世人,弃邪归正,至于文中有“蛤蟆精”这个词,师父在《北美巡回讲法》中就明确指出人间首恶的元神是个蛤蟆,而师父的讲法在大法网站上公开发表,并且在海外出版发行,世人能看不到吗?其实在师父讲法前,大陆好多老百姓就从首恶的举手投足上认定其是个蛤蟆精,一些说法在各地都有流传,怎么能说是骂人呢?

必须看到,现在常人说的话好多是似是而非、言不由衷。受到后天形成的各种变异的观念的影响,更容易受到外来的邪恶的干扰。在证实法中,从常人处来的一些反馈信息可以参考,我们也可以顺着常人的一些执著讲真象,但我们决不能把常人的好恶做为证实法的标准,那不是本末倒置了吗?“被救度者怎么能选择自己怎么样被救度呢?掉到水里了,人要救他,他却说:你不能够直接用手救我,你得用一只我喜欢的船来救我。那怎么能行呢”(《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至于资料中某个词用得不妥可以用剪贴的方式订正,问题很容易就能解决,何必付之一炬呢?要知道,制作真象资料的同修每天都冒着被抓被判的风险在工作,而用来印制资料的纸张、油墨又都是大法弟用省吃俭用省下来的钱购买的,因此,对每一份真象资料我们都要加倍珍惜,有问题要想办法圆容,决不能轻易毁掉。

在此建议负责协调的学员在证实法遇到问题时千万要冷静,尽量听听大多数同修的意见,要在法上悟事情,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以免受到邪恶的干扰,给证实法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