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井离乡为哪般 只因恶警太凶蛮

【明慧网2003年1月9日】我是一位退休教师。在此我讲述一下我离开家乡的原因:

我从小就追求真理和人生真谛。95年底我读了《转法轮》一书后倍感幸运。当我读完第一遍时,深感自己终于从书中明白了很多过去想要明白而又不得其解的问题。师父给了我一条修炼的路。几年来,《转法轮》成为我行为的指南。因此,对李洪志大师,我只有一颗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崇敬之心。

从那以后,《转法轮》中的至理名言在不断的洗涤我思想里的尘埃。我被书中“真善忍”三个字的论述和实质内涵所吸引,被大法法理所折服。师父在《转法轮》的字里行间中教诲着我: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只有同化这个特性才是得道者。我领悟到只有同化真善忍才是众生得度的唯一出路。因此我成了一名在法轮大法中坚定的真修者。

在修炼期间,我意识到自己有很多不好的心放不下,时常也因为修得不好而感到痛苦。但是我尽量按照炼功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好人,。例如:在98年的抗洪救灾中,我毫不犹豫地从自己微薄的工资收入中取出三千元,以大法弟子的名义捐到电视台,请他们转交给灾民。

我修炼还不到两个月,过去患的鼻癌和肝内胆管结石及其它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飞了,从而丢掉了几十年不离身的药罐子和药袋子。至今七年过去,我的身体越来越好,天冷了还敢用凉水洗澡,这是我过去敢都不敢想的事。

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进行迫害。面对千古奇冤,面对铺天盖地的谎言、诬陷以及接踵而来的邪恶镇压,我真修大法的心仍然是坚不可摧,坚信李洪志大师光明磊落,坚信法轮大法金刚永存,也坚信恶人必将受到天理的惩罚。

我愿用生命来维护大法的心念一动,就与成千上万的大法修炼者不约而同地去了中国的中心——北京护法。我们的目的是告诉政府: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法轮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同时也请政府放心,我们只是要求自己做个好人。这样99年12月份我被公安机关第一次非法拘留。99年底我被送进了强制洗脑班。2000年春节期间,公安分局将我们在洗脑班的几十个功友毫无理由的集体拘留,后来这个无赖的洗脑班持续了半年后,以失败而告终。强制怎么能改变人心呢?

2001年元月5日,派出所的个别干警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抄了我的家,然后将我带到派出所关进了留置室。当天晚上对我实行治安拘留,裁决书上写的所谓“罪名”是:元月3日在火车北站准备到北京炼法轮功。其实,元月3日我在家里。13天后,派出所又毫无理由的将我转入刑拘,再一个月后就转我去劳教一年六个月。劳教通知书里捏造事实说我12月29日在火车站被他们捉获,真是使出了“欲加之罪”的卑劣手段来达到迫害我的目的。抚琴派出所的个别干警不顾自己的身份编造谎言,不仅违反国法,也是天理不容。他们自己编造的谎言与谎言之间连号都对不上,一会儿说元月3日,一会儿说12月29日。请问:如果是那样,那又何必等到元月5日才将我从家里带走呢?真是纸写的谎言一戳就破。干警怕我们去北京。因为我们去北京护法,上级要脱他们的警服,罢他们的官。所以他们迫害我们。但是假如都为一己的利益就迫害好人,这世上还有正义吗?

在劳教所的日子里,我被强制灌输了一些诋毁法轮功的书,但我更加清晰的认清了许多问题,从书中明白了恶人杜撰出的“X教组织”是来自他们自身的邪恶,是恶人对我师父和对法轮大法的栽赃陷害。他们妄图采用邪来压正,用暴力来惩善。其结果是徒劳的。看来现在恶人真是“骑虎难下虎”。因为真正的正与邪,善与恶已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街办和派出所的个别人不仅对我犯下了加害之罪,而且多次非法关押其他大法弟子,有一位本地的大法弟子还被他们迫害致死,而这些恶人和败类至今仍逍遥法外。为避免再受它们的迫害,因此在离开劳教所回家后,我就离开家乡。

9月份我的一个老同事邀请我参加她女儿的婚礼。这样我回到了家乡,住在一个朋友家里。我思想中正在徘徊着是否回家里居住时,不料于9月30日下午5点过,我在马路边步行,被街办的两个人看见了,当时他们就拦住我,并立即叫来派出所的干警,把我骗到了派出所。一个干警说:“你相当于去了北京。”几小时之后,所长一声令下,街办和派出所的四男一女,共五人立即对我采用暴力。他们就将我连推带抬,还有人在车上扯,如此强行地将我弄进了警车,还给我的双手戴上了手铐。我再一次被非法拘留,递给我的裁决书写的“罪名”是“扰乱公共秩序”。当我平和地质问他们,凭什么乱定罪时,他们无言以对,无法面对自己的谎言及犯罪事实。

就这样从9月30日起他们连续拘留我四次,每次15天,前后达两月之久。第一个15天到了,来接我的干警叫我写“保证”。内容是保证不准离开家门,并指派人给我买菜等等。我马上意识到他们企图把我的家当成牢房将我关在里面,同时我也意识到个别干警在践踏宪法。因此我决不配合这种违法行为。这个干警就用手铐把我铐在椅子边,并气急败坏地说:“不写,下午又去。”其实,为了走真理之路,我早就告诉他们,我宁可站着死也决不跪着生。当天下午两点过,他们又让我进到警车后面的囚箱里,把我送进拘留所开始了第二个15天的拘留。

就这样一次复一次的现编“罪名”的关了我四个15天,时而罪名是“扰乱公共秩序”,时而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后来干脆写成“法轮功”。还有一个干警直言地说:“现在正在开十六大”。真奇怪,开十六大也成了给我定罪的理由。第三次进拘留所,干警在办手续时,我突然看到办公桌上的条单里有我的签名,我拿过来一看,不知是谁帮签的。我问干警为啥要帮我签名,他仍然是不回答。我不签名照样可以被关押,被劳教,原来这也是他们的“权力”。他们竟敢如此卑鄙的破坏法律实施!

在接送我出入拘留所时,他们多次将我关到警车后面的囚车里当成刑事犯拉来送去。当路人用奇异的眼光看着我的时候,我就想起师尊在“转法轮”一书里关于韩信受地痞无赖胯下之辱的那段。我明白了忍就是在困难时,在受到屈辱时,要想得开,挺得住,不怨不恨,不计不报,能吃苦中之苦,能忍常人难忍之事。因此面对屈辱,我的心无比平静。面对三年来的多次非法关押,我深感自己的心越来越实在,我为自己在坚定而踏实地走着真理之路而自豪。

随着正法进程的深入和大法弟子不断地讲清真相,所以这次在拘留所里我发现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是越来越少了,剩下的只是寥寥无几的一些余恶。

四个15天的拘留之后回到家里,街办对我进行了24小时监控。白天由三个人轮班守候,夜间交门卫负责。在他们的监控下,我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真是形影不离。我曾主动到街道办事处,与综治办的新领导善意的谈了我的认识。指出他们这样做是严重违反宪法的,希望他们不要再这样做。

那我为什么还要离开自己的家呢?在他们反复来回接送我到拘留所的过程中,有个干警多次对我说:“只要你住在这里,过年过节就要把你擒到、拘你。”还说:“拘到耍。”如此违法乱纪的话竟然从当今执法部门的公安干警嘴里说出。这些人把什么“执法如山”、“严格执法”等等仅仅当成口号,把什么“维护法律的尊严啦”,“要对得起头上顶的、肩上扛的啦”等冠冕堂皇的话语当作一件外衣。其实从他们做出的一些事,说出的一些话中却反映出他们把法律当成枯草在践踏。

针对他们的言语和行为,联想到元旦和春节很快就要来到,那么我又将面临着什么呢?经过三思,我决定采取“三十六计走为上”。就这样,我设法离开了家乡,再一次离开了谁都不愿意离开的家。

最后说一句我心中的话:强制永远改变不了人心。

愿众生觉悟,切莫走错自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