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美伊州法院讨论法轮功控告江泽民案

【明慧网2003年1月16日】 中央社纽约十五日专电 - 法轮功控告江泽民案,美国伊利诺州北区联邦法院日前与控方律师完成第一次庭上会谈,除研讨下一步日程外,法官并准许控方以六十天时间准备相关资料。下一次会议时间定在三月十三日。

江泽民去年十月二十二日访问美国芝加哥的第一天,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以集体屠杀罪,将江泽民告上美国联邦地区法庭,律师当天并亲自到江泽民在芝加哥下榻的丽池卡尔敦酒店,将诉讼透过中国保安转交。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转述控方律师泰瑞马许的话指出,本案目的在制止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透过美国司法系统提醒世人,一桩集体屠杀的罪行正在中国发生,同时鼓励更多人也透过非司法途径帮助制止这场迫害。

他说明,全案是一个团体诉讼案,被告是江泽民及「六一○办公室」,原告是所有住在中国大陆、曾经住在中国大陆或曾经去过中国大陆、因信仰法轮功而在江泽民及「六一○办公室」手中受过非人折磨的人,及因修炼法轮功被列入黑名单的人。

「六一○办公室」是北京当局针对镇压法轮功而特设的一个组织。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说,这个组织形同法西斯特务。信息中心并指出,除了江泽民被告上法庭外,中共还有其他八位官员也被法轮功学员在国际其他法庭起诉,包括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岚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