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2日
尊敬的先生:
我以英国法轮功协会的名义写信恳请您在一些对乌克兰人民的未来至关重要的严肃问题上给予帮助。我请您运用贵部所赋予您的行政权力,帮助制止两年来在乌克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我请您在这一紧迫问题上,捍卫乌克兰宪法及国际人权公约赋予法轮功学员的权利,并尽您的全力阻止中国(江氏)政府通过其驻乌克兰使馆散布诽谤宣传的行为。我还请求您立即纠正在贵国发生的对法轮功及那些坚持这一信仰的正直公民所采取的错误行动。
什么是法轮大法?
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一个有益健康的自我提高系统,基于对身、心的古老洞见,包括五套入静的功法。
法轮功完全是和平宁静的。他提倡真、善、忍的法理,教导人们要改善健康和获得整体幸福安康,就必须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首先考虑他人,并遵循更高的道德标准的人。他给人们带来了健康、快乐、有意义的生活。
这里尤其要提的是,法轮功禁止任何暴力行为,他不是宗教,没有会员制或是个人崇拜。他绝对不涉及政治,一切都是免费的,不接受任何捐献或捐赠。
法轮功在当今世界及中国的状况
在国际舞台上,法轮功并不是一个小型运动。在中国以外,超过60个国家的人们在自由地修炼法轮功,并因其对社会稳定所起的积极作用而受到赞赏、承认与褒奖。法轮大法仅在北美地区就获得了超过600个褒奖,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数以千计的表彰。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曾两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
在1999年年初,中国政府的调查报告指出,在中国估计有超过七千万人修炼法轮功,这个数字超过了XX党党员的人数。1999年7月20日,江XX在国内外对1亿多修炼法轮大法的人们开始了一场疯狂的迫害运动。
也许您已了解到中国(江氏)当局对法轮功学员不断进行的非人虐待。为了使他们残酷的镇压合法化,中国(江氏)政府在国内外对法轮功发起了猛烈的诬蔑运动。在过去的三年里,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普遍受到恐吓、酷刑折磨、关押。数十万学员被送入监狱、劳教所和精神病院。我们知道,至少有461名学员被证实死于警察拘留所的酷刑折磨与虐待。中国政府的内部资料显示死亡人数数以千计。数百万的学员受到骚扰,失去工作、居所和家庭。
也请您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尽管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一直奉行和平的原则,至今没有出现一例复仇的报导。
国际的支持
自1999年7月镇压以来,法轮功获得了来自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和国际组织的支持。欧洲议会于2001年2月15日通过一项决议,呼吁中国当局尊重法轮功学员的人权。约100名英国议员、欧洲议会议员和同僚们,以及英国外交部长杰克·斯兆阁下正式表达了他们对法轮功学员人权的支持。
人权观察在美国表达了它的关注,国际特赦组织发布了数份报告,详细叙述了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许多暴行。美国国会于2002年6月一致通过决议,谴责中国当局对法轮功的镇压。
在为营救被关押在中国监狱并遭受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而发起的声势浩大的活动中,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干预对营救的成功起到了重要作用。被营救出来的学员中包括加拿大张昆仑教授、澳大利亚艺术家章翠英女士,以及爱尔兰研究生赵明。
关注的问题:
1.警察对在乌克兰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我写信表达我们对23名法轮大法修炼者所受待遇的关注,他们因于2002年8月24日在基辅一公园内炼功而遭到逮捕。他们在这所公园内定时炼功已有两年,并且是经过公园经理的同意的,他们也曾写信通知过乌克兰安全委员会和内政部。他们的行为完全符合乌克兰宪法第39条所赋予的权利。
学员们在暴力的威胁下被抓进了警察局。在那里,他们被扣押,并被强迫在罗列了各种罪状的声明书上签字,例如“未经许可非法集会”。当他们被押入警车时,目击证人称警察曾表示这一切是因为来自北京的压力,还说中国“是一个强大的大国,乌克兰是个发展中的小国”,乌克兰“不能同中国的关系发生什么麻烦。”
据被拘禁的学员说,警察还提到了中国官员曾与乌克兰外交部达成了一个交易,要禁止法轮功在乌克兰的一切活动。
幸运的是,法官以“毫无根据”为由拒绝受理乌克兰警方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
这次拘留事件让我们想起了并非很久以前你们自己国家的公民所经历的“红色恐怖”,其恐怖程度至今让我们记忆犹新。这次拘留事件根本不应发生,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民主国家都不应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此案说明了一个明确的事实:乌克兰警察在江氏集团的压力下采取了行动,这个集团仍在继续对中国的数千万善良人们进行着暴力镇压。
我们很寒心地看到独裁者江XX如何胁迫了作为独立国家的乌克兰,而乌克兰当局未能捍卫自己公民应享有的宪法权利,却听命于遥远的北京。通过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我们亲眼目睹了江氏集团试图系统地将迫害扩大到欧洲。在欧洲的其它国家,中国政府也象在乌克兰一样向各国政府施压,但是一旦人们了解了事实的真相,这种情况就受到了有力的抵制。我们希望乌克兰政府能够顶住来自北京的压力,真正地维护自己公民的信仰、言论和结社的自由。一个主权国家应该绝不容忍江氏集团对本国内政事务的干涉,也决不允许江氏集团肆意侵害自己公民的权利。
2.乌克兰教科部门在乌克兰各大专院校散布诋毁法轮功的资料和错误信息。
我借此机会提请您注意一件十分严重的事件,涉及一封于2002年3月6日发自乌克兰教科部切尼戈夫区分局的令人遗憾的信函(06.03.2002 N 02-01/335)。该信发给了该地区所有的大学、学院和学校的行政部门,信中提到乌克兰教科部于2002年1月31日发的信函(31.01.2002 p. N 1/9-40)。
显然,乌克兰教科部无意中成为了中国(江氏)政府的喉舌,轻率地向乌克兰院校散播中国(江氏)政府对法轮功的诋毁宣传。
我们完全相信,导致这一遗憾事件的唯一原因是由于缺乏对法轮功真相的了解,并且不了解为什么中国(江氏)政府迫害这一和平、非政治、守法的精神运动。
我们请您运用您的影响力来更正这些不幸犯下的错误,否则,这些错误将会极度损害乌克兰的民主及乌克兰在国际社会的声誉。
我们还要请您极为严肃地思考一下,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迫害遵循真、善、忍道德法理的人们,并散布诋毁他们的谎言,那么,对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说,等待着他们的未来将会是什么呢?
请您尽快告诉我您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纠正以上列举的那些不公正举措和误报消息的行为,并告诉我您将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如果需要对话或有我们能够提供帮助的任何方法,请尽管告诉我们。
最后,我们附上美国国会于2002年6月一致通过的第188号决议文件,这项决议概述了世界民主国家对中国(江氏政府)迫害法轮功的态度。
您诚挚的
塞克.哈鲁(Zek Halu)
要了解法轮功以及在中国发生的迫害,请上网查询www.faluninfo.net, www.falundafa.org和www.clearharmony.net
美国国会通过188号决议案支持法轮功
表达国会的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江氏集团)政府应该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
鉴于,法轮功是一项和平与非暴力的个人信仰和功法,在中国和世界各地有数以百万计的学员;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氏集团)政府禁止法轮功修炼者信奉自己的信仰,并且有系统地企图铲除该功法及其学员;
鉴于,这种政策违背了中国自己的宪法以及国际民权和政治权利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
鉴于,江泽民集团在中国各地设立了臭名昭著的610办公室,其专门任务是负责以有组织的洗脑、酷刑和谋杀对法轮功学员以进行迫害;
鉴于,中国官方媒体的宣传对公众进行灌输,企图煽动仇恨和歧视;
鉴于,目前已知死于酷刑的人数已达到422人,成千上万人在劳改营、监狱和精神病院里遭受酷刑折磨,几十万人被强制参加洗脑班;
鉴于,官方用种种手段掩盖所有的暴行,如对受害者立即火化,不许验尸,并将死亡案例谎称为自杀或自然死亡;
鉴于,妇女成为各种性暴力,如强奸、性侵犯、和强制堕胎的受害者;
鉴于,这场迫害运动由中国(江泽民)政府所发起,由各级政府官员和国家警察执行,已蔓延至中国社会的每一个阶层和每一级政府;
鉴于,几名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在中国被任意拘留、监禁和折磨:鉴此,
经参议院同意,众议院决议,美国国会认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氏集团)政府应该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其在美国的外交官应该停止对修炼法轮功的美国公民和居民的骚扰,并停止其向美国官员施压以使其拒绝或收回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的支持;
(2) 美国政府应该通过所有适当的公开和私下的场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江氏集团)政府:
(A) 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停止对他们及其他良心犯进行酷刑折磨及其它残酷非人、侮辱人格的对待;并且
(B) 遵守国际民权和政治权利公约和国际人权宣言,允许法轮功学员追求他们的个人信仰;并且
(3) 美国政府应该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氏集团)政府及其外交官对修炼法轮功的美国公民和居民及支持法轮功的美国官员进行骚扰的非法行为;对那些在美国国土上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类政府代表和机构必须采取包括诉诸于移民法等在内的适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