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18日
尊敬的总理阁下:
我对最近两位中国法轮功学员,李国俊和他的妻子张新义被柬埔寨遣返回中国一事表示深切关注。
您知道李国俊夫妇均获得了联合国难民身份(注:应为受保护的联合国待批难民),因此他们应当享有豁免权,不能对他们发布任何这种遣返令。一旦遣返,他们就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的报复。非常令人不安的是,柬埔寨警察是在中国驻金边大使馆的压力下做出此决定的,而李国俊夫妇一直在金边生活和工作,而且被给予了联合国难民证。
李先生和他的妻子是在中国主席江泽民于1999年7月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出走柬埔寨的。这场残忍的迫害已经造成至少450人死于酷刑,还有无数人下落不明。有10万多人被非法拘禁,2万多人未经审判被送入劳教所,或者关入精神病院受到精神病药物的摧残。
中国政府估计中国有1亿多人修炼法轮功,这比共产党的人数要多。确实,许多中国共产党员也私下修炼法轮功。江主席低估了千百万因修炼法轮功而获得身心积极变化的法轮功修炼者的精神气魄。正是这种坚定使得当局操纵一切最强大的舆论工具来加强宣传攻势,造成成千上万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监禁、酷刑折磨、甚至谋杀。
李国俊夫妇现在被关押在湖南省的长沙市。他们的命运很可能取决于他们是否放弃法轮功信仰和修炼。如果他们不放弃法轮功信仰,他们很可能被无限期地关押并遭受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而他们对法轮功的信仰却是应当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的。
“欧洲法轮功之友”确信对李国俊夫妇的遣返是对他们的联合国难民身份(注:应为受保护的联合国待批难民)的公然侵犯。因此,我们敦促柬埔寨政府尽一切能力来保障那些拥有联合国难民身份的人的权利,并且履行自己作为一个联合国成员国的义务来保护自己疆土内所有联合国难民。我们也敦促你们政府正式向中国当局提出释放李先生和他的妻子,允许他们重返柬埔寨继续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真诚的,
约翰.迪(John Dee)
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