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劳教──中国特色的“法制”

【明慧网2002年8月21日】 ([注]本网站所转载的参考资料皆为非修炼界人士所撰写,不一定和法轮功学员的认识相同。)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劳动教养制度,是以法律的名义践踏法治的“法外之法”,近半个世纪来,劳教使用范围之广、受害人数之多,世所罕见;尤其是它不受监督制约的特色,作为各级司法行政当局为所欲为的“自留地”,炮制了无数的冤假错案。在受害者中间流行着这样的说法:宁愿被定罪服刑从严处罚,也不愿被送劳教“从轻发落”;其劳教场所的黑暗远非正规监狱能比。劳教制度已经成为中国制度性的侵犯人权的标志,国际国内的舆论批评谴责,早已是千夫所指,臭名昭著。在中国所谓的开放改革恢复和健全法制的过程中,要求废除这种制度的呼声不绝于耳。这里就向大家介绍两个案例:

其一是:以“抓除贪官是我人生最大的乐趣”的沈阳中共老干部周伟(70岁),因为组织“老干部反腐队”上报材料100多次(50多万字),其中提出反腐败问题的就有33次。在1998、99年,他就向中央举报了原市长慕绥新、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原法院院长贾庆祥、原检察院检察长刘实等诸多官员;并带领受害者到北京,向中纪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等举报。回到沈阳后,立刻遭到行政拘留,并被开除党籍。第二年他因继续举报高级官员的腐败案件,终于被判两年劳教。在他获释之前,被他举报的沈阳主要官员腐败黑幕大白于天下,并相继入狱,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并没有人给周伟老人平反正名。周伟以他自己的遭遇指出:“劳动教养制度和司法不衔接”。

其二是,现年83岁的老人华酉臣,在1957年时被警察欺骗说是帮助找了一份好工作,一下子带到劳改农场关押起来,这一关就是整整20年的劳动教养。对华酉臣劳动教养的原因,只是因为他曾经是国民党抗日青年远征军上尉。华酉臣的一辈子就是因此被毁掉,他在劳改中落下浑身伤病,中国政府后来虽然承认错误,却没有对华酉臣经济赔偿,他劳教中所患疾病至今无能力治疗。华酉臣表示有生之年的最大心愿,就是促使中国政府废除随心所欲关押人的劳教制度。今年5月18日下午,华酉臣夫妇在前往天安门广场抗议的途中,即被跟踪的警察拦截并押上警车带走,此后两位老人又被施以24小时监管控制。

中国官方公布,自从在1957年开始实行劳教制度以来,共有350万人以劳改的形式受到处罚。但是人权组织称实际数位要高出很多,而且中共当局利用劳教制度不需经过司法程式的便利来惩罚异见人士,目前又被广泛用于被取缔的法轮功的成员。联合国人权事务专员罗宾逊在访问北京会晤中国领导人时,敦促中国取消劳教制度。中共官员自己也承认,中国的劳教制度在名称,审判程式以及执行方面都需要改革,然而,中共对这一制度早已得心应手,并有上瘾之嫌,从来没有打算从根本上放弃,相反有报道引述中共司法部长张福森的话说,中共正在加紧立法程式,制定所谓的“劳教法”以巩固这一劳教制度。

劳教,作为中国特色的“法制”,其实在本质上恰恰是反法治的,它的继续存在暴露了中共政治体制无视人权内核。